近日又聽聞了一宗美國德州駭人校園槍擊案,21名師生無辜遭槍斃,大部分是小學生。兇手是只得18歲的拉莫斯,剛過了18歲生日便連忙購買槍械。他與祖父母同住,親生父母早已遺棄他。由於他家境貧窮,經常衣衫襤褸,加上口齒不清,不能正常地表達自己,故小學時期的他已受同學欺凌。升上中學後更經常逃學。自小他鮮有朋友,遭受凌辱時,只好默默承受。日積月累的委屈、恐懼、怨恨和憤怒終於在他成年之日爆發。雖然警方仍未查出涉事小學是否他曾就讀的,但小學生們絕不是欺負他的同儕。他只把怒火發洩於形象上代表他小學時期的情境罷了。以表示對過去傷害他的人一種報復心態。

有些心理學家以另一角度剖析校園行兇者心理。拉莫斯被父母拋棄後感受極度傷痛,連本應是最親密的父母也離棄自己,他已認定自己不值得被愛。祖父母也不是特別照顧他、疼愛他及教導他。他準備前往學校殺戮時,已射傷祖母。可想像他與祖母的關係欠佳。無法得到愛在他心中是一種深沈的痛苦。加上小學及中學時得不到同學和老師的關懷愛護,那種痛楚更深遠、更劇烈。他寧願幹一番轟烈的大事來轉移自己內心無法忍受的痛苦,從而減輕傷痛。於是他選擇大屠殺。

表面上拉莫斯須承擔所有這場殺戮的責任。其次是德州政府,不應輕易出售槍械給心智仍未成熟的青年人。筆者認為最大的責任應是他父母。生下孩子就放任不管,交給拉莫斯的祖父母就算了嗎?父母教導及照顧子女是天職,怎可能一走了之?他的父母是間接害死這21人。拉莫斯曾就讀的學校的教職員及社工對此屠殺須負上責任?答案明顯是。若其中一位老師知道拉莫斯的背景,對他適切照顧,及轉介他至專為兒童服務的機構,那可能使拉莫斯的命運變得不一樣。他或許成為一名自信滿滿、樂於助人的青年。一場兇殺案,背後總有許多幫兇。@

(編者按:本版文章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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