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6日,警方國安處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6名到法庭旁聽聲援抗爭者的「旁聽師」,其中一名被捕人士、網媒「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一直被還押至今。5月6日,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陳仲衡拒絕其保釋申請,他須要繼續還柙,案件將於5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另外,港府近年多次引用「煽動罪」拘捕和起訴異見人士,而且多次未判先囚。

6名被捕人士包括前職工盟副主席鄧建華、蘇逸佳、網媒「牧師和你顛」 創辦人彭滿圓、公民記者蕭雲龍(朝雲)、趙美英及李詠琴,年齡介乎32歲至67歲,涉及4男2女,是首次有法庭旁聽人士被指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第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而被拘捕。

4月7日,政府隨即起訴彭滿圓(59歲,無業)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另外,趙美英(67歲,無業)被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兩人在4月8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餘4名被捕人士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4月8日,控方指出警方需時進一步調查,要求押後案件,法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9日再提訊。趙美英獲准以2萬元現金保釋,同時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護照,不准離港,居於報稱地址,每周三次到警署報到;不得管有或使用任何含有社交媒體功能的電話、電腦或類似的電子裝備;不可作出危害或合理地被視作危害國安的行為或言論。

彭滿圓被控兩項煽動罪

而彭滿圓由被捕起一直還押至今。4月11日,他向西九龍法院申請保釋被拒。一個月之後,彭滿圓在5月6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他沒有律師代表,在被告欄內親自陳詞,律政司代表則為署理高級檢控官勞泳珊。

彭滿圓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情指彭滿圓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間在香港,製作、上載及廣播 YouTube 影片並維持一個 YouTube 頻道,行為具有「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和「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意圖。

另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指,彭滿圓和另一被告趙美英於2022年1月4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相關文字具有「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和「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意圖。

最終,法官陳仲衡聽罷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准保釋,彭滿圓須繼續還柙。

涉嫌旁聽鄒幸彤案時拍手掌

翻查資料,今年1月4日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就2021年煽惑六四集結案的裁決日,她於陳情時曾讀出多名六四死難者親屬見證,遭當時的裁判官陳慧敏打斷,陳表示法庭上不容許表達政見,而鄒解釋指他們的見證比自己的求情更有需要出現在法庭,旁聽席隨即傳來掌聲,法官陳慧敏及後警告鼓掌者,或會被控藐視法庭。

其後當陳慧敏第3次打斷鄒幸彤的陳情,再稱她政見與審件無關,鄒重申「這是本案發生的所有原因」時,旁聽席再次傳來掌聲,法官陳慧敏於是要求庭警抄下鼓掌人士的身份證資料並離開法庭。

多名異見人士因「煽動罪」被起訴

香港政府近年多次引用「煽動罪」拘捕和起訴異見人士,例如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因擺街站時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被判監禁3年4個月。

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於2021年9月參與反走私行動時殉職,一名26歲前警員涉嫌在 Facebook發表仇警言論,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告5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需時兩個月向醫院索取被告的醫療報告,案件7月28日進行審前覆核,被告獲准保釋。

藝人阮民安涉嫌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嘲笑殉職警、反對防疫政策,今年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他申請保釋遭拒,一直還押至今。

旺角台式飲品店「初凝 · 芝茶」2名女負責人涉嫌在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反政府、諷刺警隊、呼籲不要接種疫苗的文宣,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她們申保釋遭拒,一直還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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