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今年初收到一宗有關醫美療程疏忽的求助,有女士注射溶脂針療程後,兩邊面部不對稱,出現永久性傷害,接近毀容。民主黨醫療政策發言人袁海文指,坊間的醫學美容療程的廣告涉及跨大效果,消費者容易被誤導,呼籲市民必須小心。

涉事美容院為「妍肌攻管」,事主S小姐(化名)與該美容院負責人認識,去年2月在負責人介紹及提出「友情價」下,加上受美容院廣告及優惠所吸引,向美容院購買眼部及埋線療程。5月27日事主再查詢有關埋線服務的相關資料,包括價錢及效果,同日進行眼部及埋線療程,事主指當日沒有職員解釋相關療程風險,但簽下療程同意書,醫生在進行療程前亦沒有為事主面部進行檢查及評估,事主為該療程支付1萬3千元。完成療程幾天後,事主發現其右邊面較凸出,醫生指需要待消腫後處理,但結果不了了之。

由於「大細面」情況持續,事主不滿其效果,於6月8日再到美容院,醫生再為事主拉線。至同月25日事主再進行眼部療程,當時事主向醫生提出仍有「大細面」的情況,但醫生反指事主脂肪分佈不均,需要用「溶脂針」處理。事主向美容院負責人諮詢,負責人指聽取3位其他醫生意見,兩位叫事主注射溶脂針,另一位則建議再埋線處理,事主在考慮後於7月12日進行注射,但注射前沒簽任何同意書,美容院亦沒向事主清楚講解溶脂針所帶來的影響。

今年1月事主曾與負責人聯絡,要求交代事件。直至今年3月,S小姐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右面凹陷,事主有到訪其他整形醫生,直指S小姐「毀容」。事件除了影響其外觀,更造成精神傷害,現時需接受精神科專科醫生治療,要服食抗抑鬱藥以穩定情緒。

協助事主的民主黨去信美容院追討有關損失,但至今仍未有任何回覆,早前協助事主向醫委會投訴涉事醫生,而事主正積極考慮提法律訴訟。袁海文認為涉事美容院及醫生涉疏忽,指醫生沒做有效知情同意;在醫生的專業守則中,醫生不能招攬生意,但美容院廣告已犯下這個守則。

袁表示,醫生及美容院均責無旁貸,事件亦反映醫學美容陷阱多,無論政府、衞生署及醫委會都有其責任,包括需要有效規管及執法行動以保障消費者安全。他建議落實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診所牌照」,如相關照照一早落實,根本沒可能在一間美容院進行注射療程,而「診所牌照」或不許賣廣告等嚴格規例,因為現時這個「漏網之魚」,將會有類似個案陸續出現,令消費者求助無門。

袁海文亦再三呼籲消費者在購買及接受此等療程時,再三了解療程副作用、風險及權益,他指坊間的醫學美容療程的廣告涉及跨大效果,消費者容易被誤導,或令大家忽略其安全性,所以必需很小心。@

相片顯示事主右邊面明顯凹陷。(唐碧琦/大紀元)
相片顯示事主右邊面明顯凹陷。(唐碧琦/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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