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無家者就2019年政府出動防暴警察清理他們財產一事控告政府,審裁官林希維昨日判無家者勝訴,康文署須向每名無家者象徵式賠償100元,控辯雙方各自承擔訟費。

審裁官林希維指,政府沒有對無家者物品作出合理照顧,做法不算是謹慎,同時被告人律政司司長未能證明康文署負上「非自願託管者」應有的責任。

申索人包括熊達富、趙金興、劉嘉曦、周雄光、陳大發、吳隨有、阮少碧、陳志榮及陳志堅。協助他們的社協幹事吳衛東表示,趙金興在本月初感染Omicron病毒後離世。

申索人陳志榮在庭外表示,對於勝訴感到高興,「始終打贏這場仗」。雖然賠償100元不足以彌補他們失去家當的損失,但他認為賠錢多少不是問題,重要的是尋回公道。對於在判決前離世的兩名申索人,陳指裁決也算對他們有所交代。

吳衛東也形容判決是遲來的公義,反映了無家者不應受到欺凌,私有產權是基本的人權,不應受到剝奪。對於裁判官指申索人未能提供財物照明,也無法證明損失物品的價值,他質疑康文署清場過程為何沒有拍照,並認為要求無家者提供家當照片並不合理。

事發於2019年12月21日,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聯同防暴警察,到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清理無家者財產,要求無家者執拾細軟離開,但當時大部份無家者都不在場。行動前政府亦沒有以慣例張貼告示,通知將有清場行動。康文署其後把相關家當放在附近壁球場的垃圾車內,要無家者自行認領,並於3日後把無人認領的物品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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