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令司法機構把3月7日至4月11日的聆訊延期。

律師會今日(3月18日)於網上記者會表示,曾與司法機構政務處會面,希望更廣泛採用文書方式以及遙距聆訊處理民事案件,和容許刑事案件進行遙距聆訊,同時亦建議法庭以文書方式認許見習律師。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關注遙距聆訊中刑事案被告能否得到充足保障,因涉及物證,在執行上或有困難。司法機構表示,會儘快修例,把保護被告人權益、公眾參與等問題納入考慮。

陳澤銘指,公平審訊非常重要,若法庭有人確診便影響很多人,因此要取得合理平衡有困難,延期對刑事案的被告影響較大,故希望疫情期間仍可以保障被告人的權利。

副會長湯文龍指,因疫情亦有與司法機構討論疫苗通行證,或實施居家令的行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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