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放棄接種疫苗政策 比利時推四天工作周

西方許多國家都開始用「與病毒共存」的政策,其中走在最前面的應該就是丹麥啦。丹麥昨日宣布,決定在未來幾星期內,不會晚於春天,就會結束整個疫苗接種計劃。

丹麥其實已經與口罩還有健康通行證說了再見,丹麥衛生部長修尼克(Magnus Heunicke)表示,由2月1日起,丹麥已經選擇將COVID-19從威脅性疾病的分類裡面剔走,取消所有健康限制,成為歐洲聯盟第一個解除國內近乎所有防疫限制的國家。真是好羨慕這個國家的人民,你看下香港,這幾日私家診所外面排滿人龍,就是因為疫苗通行證,人人迫於無奈急忙去打針,打了兩針的都要再去打第三針。目前在香港,不打針真是哪裡也不用去了。

根據丹麥發布的新聞稿,丹麥國家衛生委員會將會在未來幾星期嚴密監測疫情演變,希望在2月底之前可以宣布結束疫苗接種計劃的日期。政府在新聞稿中指出,丹麥的疫苗接種率很高,所以人口裡面有「非常高的保護性免疫力」。法國晚報(France Soir)引用丹麥最高傳染病防治機構「國家血清研究所」(Statens Serum Institut, SSI)的數據解釋,截至11日為止,580萬丹麥人中有80.9%接種了疫苗,61.4%打了追加劑。有這個數字一點都不出奇,因為歐洲早期都一直提倡要打疫苗,分別只是在於自願還是強迫。新聞稿又說,他們由經驗知道,隨著季節變化,確診人數會減少。丹麥首席醫療官索博格(Bolette Søborg)就表示,再打第四針已經沒有意義。其實大家都知道,打了疫苗之後,身體裡面的抗體都會慢慢隨著時間而減少,所以才會再打追加劑,丹麥政府今次的決定,重點在於他們連追加劑都不會再打,代表他們在當前打了疫苗有的抗體消退了之後,就會靠人體自然抵抗力與病毒共存。不過丹麥政府也提前「打預防針」說,還未有最後決定。索博格說,會密切關注疫情,如果與他們的預期相反,即春季疫情或者新變種病毒影響他們的國家,則會準備重新考慮這個決定。

其實不止丹麥,許多國家的規定和法例都慢慢隨著疫情改變,甚至出現了很不同的生活節奏。比利時首相德克羅(Alexander De Croo)昨日宣布,疫情時代之下,勞動法令有所改革。

法新社報道,德克羅與多位部長通宵討論之後,認為COVID-19時期要更有彈性地工作,勞動市場需要適應這種情況。新規將會允許員工,由過去5天,完成38小時工作 ,改為在4天內完成,有機會實施永久的一星期放三日假,而且也沒有減薪水。在新法例的彈性原則下,雇員亦可選擇這個星期多上一點班,下個星期少上一點班,不過任何請求都需要得到老闆批准,代表在實踐上,只有在大企業工作的人,才有機會選擇這種彈性工作時間,因為工作量會比較容易分配,就算不是人人都即刻享受得到,起碼也是人人都有可能,以及有權利一個星期只是上四天班,這樣已經讓好多香港的打工仔羨慕了。

以前在香港經常都說,政府工是鐵飯碗,大把人搶著做,一個職位幾百個人爭,但是今時今日,除了政治環境的改變,令許多人都不想埋沒良心,去做那些宣誓。政府工已經沒有那麼大吸引力,再加上疫情的政策,對政府機構的員工也是特別嚴厲。由昨日開始,所有政府僱員都須要接種至少1劑疫苗,才可以獲准進入政府大樓及工作處所。如果有公務員因為未打針而不能進去,會當做曠工,按紀律程序處理,最嚴重的還會炒魷魚,也就是就算你不出門吃飯,不去超級市場買東西,你想保住這份工也是要打針,你說香港人是不是好慘呢?

說到慘,香港市民黃先生接受TOPick訪問時就分享了他一家人在醫院12小時的慘況。他太太發燒喉嚨痛,3歲女兒和7歲兒子都發燒38度。在Facebook群組分享狀況之後,有網民給了他2支快速測試劑,結果太太呈陽性,女兒陰性,黃先生心想出大事了,於是打999輾轉接駁去了醫護熱線,對方問了幾次是否真是要去醫院,建議他考慮下去診所先看下,黃生覺得女兒那麼小,問題可大可小,就決定去醫院了,於是安排了兩架救護車,十幾分鐘之後,一家四口就到了東區醫院啦。在這個時候,他做夢也沒有想過,12個小時之後,他會覺得自己根本就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

他們凌晨一點多到醫院停車場臨時搭的帳篷裡面等,只有按人頭計的小膠櫈,但是就沒有床睡,只有三張凳排在一起,兒子睡下,太太就抱著女兒睡。但是這樣都搞不定,因為趕著出門,連穿著的衣服都不夠多,最後也只有找朋友救命,開車給他們送來睡袋、被鋪。期間曾經有人為他們量血壓,但未有派發任何藥物,如退燒藥給他們。他說,根本沒有人理,小朋友6、7個小時都沒有退燒藥,幸好在救護車時,救護員給了他冰袋,女兒才舒服些。到早上7點多才有醫護人員打電話給他,然後8、9點才有退燒藥。之後醫生打來說,他們可以照肺及做深喉唾液檢測,接著就可以選擇回家等,在家隔離。

玩了12個小時,黃先生覺得入院根本就是錯,其實這個問題不是在於去醫院本身,而是現在因為政府的政策,經常想著「清零」,看到隔了這麼久都沒有什麼大爆發,根本就沒有準備好要接收這麼大量的確診,整個醫療系統根本就搞不定。有病去醫院好正常,而且一開始就是政府經常強調要隔離,所以現在大家都想快點進醫院,或者快點去隔離,想著除了幫自己,也是幫別人,結果搞這麼多事也是證明,始終都是要居家隔離。其實西方國家已經實行了好久啦,確診得病了,自己在家休息幾日,沒有什麼大礙,康復就搞定啦。

北約歐盟要求俄羅斯提供撤軍證據

我們昨日都有跟進過烏克蘭局勢,俄羅斯聲稱,開始撤走部分在烏克蘭邊境附近,以及在白俄羅斯完成軍演之後的部隊,俄羅斯國防部這幾天就發布了,由列車運載坦克車及軍車,經過一條大橋的片段說,部隊完成在克里米亞的軍事演習之後返回基地。不過,烏克蘭、北約及歐盟都表示質疑,要求俄羅斯提供更多證據。

英國國防大臣華禮仕(Ben Wallace)說,有跡象顯示,有更多俄軍去緊鄰近烏克蘭的地區,還繼續在搞戰地醫院及武器系統,還說撤軍?與他發出那條影片不太符合哦。所以,華禮仕就促請俄羅斯,在戰爭與外交之間做出抉擇。克里姆林宮表示,總統普京同意透過談判及外交途徑,緩解緊張局勢,還說美國總統拜登願意會談,對他們來講是正面訊號。

不過,其實之前俄羅斯亦很明確地說過,外交施壓、給出最後限期之類的手段,他們都不會買賬。克里姆林宮又否認俄羅斯與烏克蘭國防部及兩大銀行遭到網絡攻擊有關,還說對烏克蘭誣衊,俄羅斯不感到意外。那麼你擺了十幾萬軍隊在人家門口這麼久,這麼巧他們的網絡又受到攻擊,這些剛好遇到,絕對是合理懷疑,不過,其實就算不是俄羅斯也不太出奇。

目前烏克蘭問題變成西方國家與極權國家之間的對峙,你說有其它極權國家,例如俄羅斯的朋友中共政權也有可能無端端走來搗亂,因為中共外交部也出來刷存在感,批評美方炒作戰爭威脅,嚴重衝擊烏克蘭經濟社會安定和市民生活,增加了談判的阻力。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說,美西方一些人不斷煽動散播虛假訊息,加劇了彼此的不信任和分裂,希望有關方面停止此類虛假訊息攻勢,多做些有利於和平、互信、合作的事。怪不得網民們經常開玩笑說,中共那些高官最聰明的就是,連自己都騙了。大家都知道,最喜歡散播假消息的就是中共,玩滲透,玩離間,玩鬥爭,一直都是共產黨的拿手好戲,在這個時候插一腳來講幾句,又可以顯示自己在國際上面的重要性。

蒙面法首宗個案 上訴質疑警方認錯人

不知大家有沒有印象,因為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香港曾經在2019年10月5日凌晨實施《禁蒙面法》,當時COVID-19疫情還未在香港全面爆發,沒有多久之後,我就在網上看到一個網民發出的黑色幽默笑話,大概就是說,可能上天都不喜歡我們的特首林鄭月娥,你看她搞什麼《禁蒙面法》,現在人人都一定要帶上口罩才合法。

首宗涉及違反《禁蒙面法》的一男一女,被控在藍田參與非法集結、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兩項罪名,去年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女被告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昨日就在高等法院審理。上訴一方認為,在追截過程中,牽涉身分認證,質疑警員追錯人、追截時可能混淆了另一人。另外,原審裁判官莫子聰之前不接納上訴人因為哮喘而戴口罩,上訴人亦質疑他的裁定是否成立。法庭聽取陳辭之後,將會擇日頒下書面裁決。

這個案件的詳情是這樣的,上訴庭答辯方是律政司,上訴人叫蔡玉雲,她早前被判囚兩個月,已經服刑完畢,所以昨日亦有出席法庭旁聽。代表上訴人的律師表示,警員指出2019年10月4號及5號,藍田啟田商場外面一帶有非法集結活動,他看到一名大約1.5米高的女生的側面,但就看不到女生腰以下的位置,所以質疑他應該沒有辦法看到那個女生位於腰部以下手挽袋的圖案。而且上訴人蔡玉雲被捕時扎了馬尾,但是警員就說她的頭髮卷卷的,長到肩部。另外,上訴人供稱因為自己有哮喘,所以戴上口罩,還曾經呈上文件證明,但法官就只是拒絕上訴人的口供,沒有處理有關文件。

其實不要說有哮喘,當時那些催淚彈呀,胡椒噴霧呀,滿街到處亂飛,在街上不經意走過都呼吸困難啦,有點氣管敏感的人都已經會咳得很厲害了。有病所以帶口罩,這個邏輯非常之合理,不想有病,所以更加要帶口罩,今時今日簡直是合理到不能再合理。雖然她說病你可以不信,連醫生證明都不看,似乎又真是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

對於上訴人的質疑,答辯方就說,警員事隔一年半才作供,記憶或許會模糊,並且獲得原審裁判官莫子聰接納,即使上訴方指出上訴人是閉路電視片段中的另一名女子,但都有足夠證據指證她參與非法集結。至於上訴人稱患有哮喘,但是呈上的文件是中醫處方箋,無寫日期及病情嚴重程度等。律政司又質疑,上訴人戴布口罩不透氣,而且她在現場逗留,暴露在影響健康的環境,故認為上訴人有哮喘並非戴上口罩的合理辯解。

網友質疑,中醫師不是醫生嗎?現在中醫師都要在大學讀四、五年,還要考到牌才可以註冊和執業,不是讀個普通課程就做到的啦。雖然說其實看吃什麼藥,就知道病情有多嚴重,不過又這樣講,法官看不懂中醫處方的藥寫了什麼,其實也很正常,但是索性不處理醫生證明,就似乎不太合理。而且警方如果真是追錯人,截錯人原本的案件根本就已經不成立,不是應該再開一個新的案件才可以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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