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1日新華社發表了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的《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以下或簡稱《調查報告》),報告全長44頁。中共官方媒體多以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的報告中揭露的鄭州市各級政府在不同階段瞞報139個死亡人數為題加以報道。

通過仔細閱讀《調查報告》初步作出以下十二點評價:

第一: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的《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不是一個災害調查報告,而是一個對鄭州市部份官員以及相關公司的部份人員的追責報告。

第二:《調查報告》的內容不完整,缺乏報告負責人的姓名與簽字,以及調查報告應有的諸多附件。

第三:《調查報告》沒有回答全國人民最關心的問題: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造成死亡(失蹤)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等)、死亡時間、死亡地點和死亡原因。

第四:《調查報告》「總體是『天災』,具體有『人禍』」的結論是錯誤的,《調查報告》中的內容並不支持這個結論,如暴雨最大的地方並沒有發生人員死亡失蹤,鄭州的大部份死亡失蹤人員在最大暴雨發生之前已經發生。

第五:《調查報告》中最缺乏說服力的部份,就是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社會關注的五個事件進行的所謂深入調查和復盤發生的過程,即鄭州地鐵5號線亡人事件、鄭州京廣快速路北隧道亡人事件、鄭州郭家咀水庫漫壩事件、滎陽市崔廟鎮王宗店村山洪災害與登封電廠集團鋁合金有限公司爆炸事件。這不是事故調查,而是有目的的洗地。

第六:《調查報告》未能對鄭州常莊等諸多水庫在洪水過程中無預警洩洪事件做出任何解釋。事實上,造成鄭州「7.20」特大災難的主要原因不是暴雨導致嚴重城市內澇,而是水庫的無預警洩洪。

第七:《調查報告》提供的鄭州市最主要河流——賈魯河的水文數據是錯誤的。

第八:《調查報告》對造成鄭州市山丘區大量人員傷亡的解釋是錯誤的,真實的主要原因是對鄭州市山丘區的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此外鄭州森林覆蓋率數據嚴重造假。

第九:《調查報告》沒有說明,是誰制定了鄭州市「7.20」特大暴雨中防洪抗災的主要目標?鄭州市的抗洪防災的力量是按照誰的命令布置的?鄭州市市委和市政府有這樣的權力嗎?《調查報告》沒有說明,南水北調工程中線幹渠以及中線幹渠退水對洪災的影響。

第十:《調查報告》對鄭州市海綿城市與鄭州市「7.20」特大暴雨災害之間關係的解釋十分膚淺,沒有指出建設海綿城市的目標與加強城市防洪排澇體系建設是互相矛盾的,即裏子與面子是互相矛盾的。

第十一:《調查報告》未能對習近平在2021年7月21日指示中所說的幾座水庫潰壩做出具體的說明。

第十二:雖然國務院災害調查組指出鄭州市各級政府在不同階段瞞報139個死亡人數,但是對鄭州市公安部門處置所謂「造謠」人員、宣傳部門關閉「造謠」網站或者封號、阻礙外國記者正常採訪的事件都未作出解釋,也未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追責處置。

當閱讀完畢後發現,公開發表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的《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的目的,是要給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蓋棺定論,給此事件中死亡失蹤人數一個最終的結論,達到維穩的目的,達到今後禁止以此事妄議中央的目的。希望通過《調查報告》讓民眾再一次相信,沒有民眾的監督、沒有媒體的監督,沒有民主選舉制度,依靠中共內部的監察、紀律機制,中共也是能夠自己糾正錯誤的。雖然這個《調查報告》揭露了鄭州市各級政府在不同階段瞞報139個死亡人數的一個事實,有正面影響。但是《調查報告》在更大程度上為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部委的錯誤決策開脫責任,特別是在國務院災害調查組進行了所謂深入調查和復盤的鄭州地鐵5號線亡人事件、鄭州京廣快速路北隧道亡人事件上,重複鄭州市市委和市政府的謊言,在滎陽市崔廟鎮王宗店村山洪災害上掩蓋國營企業的破壞山體生態環境的責任,顛倒黑白,起到了小批評、大幫忙的作用。

《調查報告》未給出鄭州市380位死亡失蹤人員的姓名等5W+1H的信息,更增加了民眾對中共政府隱瞞死亡失蹤人數的質疑。鄭州市市委書記徐立毅可以瞞報謊報,難道那位沒有留下姓名的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組長就不會瞞報謊報?在這一點上,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的《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並沒有達到事前預定的目的。

《調查報告》在形式上是不合格的,在內容上也是不合格的。

一、不是災害調查報告,而是追責報告。

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的《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不是一個災害調查報告,而是一個對鄭州市部份官員以及有關企事業單位部份人員的追責報告。報告共44頁,其中涉及災情、災害應對處置以及五個案例的內容只佔報告篇幅的三分之一,而關於官員的追責與處置佔三分之二。

二、誰是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的負責人?

《調查報告》的內容不完整。

《調查報告》只是提及:為查明問題、總結經驗、汲取教訓,經黨中央批准,國務院成立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由應急管理部牽頭為組長單位,水利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公安部、中國氣象局和河南省政府為副組長單位,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衛生健康委、能源局等部門參加。調查組分設綜合協調、監測預報、應急處置、交通運輸、城市內澇、山洪地質災害等專項工作組。同時設立專家組,由氣象、水利、市政、交通、地質、應急、法律等領域的院士和權威專家組成,開展災害評估,為調查工作提供專業支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相關部門指導開展相關工作。

但是《調查報告》缺乏國務院災害調查組具體人員的組成,特別是國務院災害調查組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與在報告上簽字。從報告中可以推測,國務院災害調查組領導班子的組成是:

組長一名:來自應急管理部;

副組長七名:分別來自水利部、

交通運輸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自然資源部、

公安部、

中國氣象局和

河南省政府。

讓河南省政府擔任副組長單位,這是十分不適合的,將造成《調查報告》先入為主、將河南省省委與省政府主要領導人排除在追責範圍之外。在《調查報告》中花了一頁多篇幅來表揚河南省省委與省政府的表現:「國務院調查組對河南省委、省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工作也進行了了解。在這次災害應對中,省委、省政府及時部署防汛工作,加強指揮調度,督促指導各地做好巡堤查險、搶險救援、轉移安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群眾基本生活得到較好保障、生產秩序較快恢復。總體看,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對這場災害應對是重視的、部署是及時的、工作是積極的,全省除鄭州市外總體效果也是比較好的,問題主要集中在鄭州市」。(第34、35頁)

國務院調查組下設專項工作組:

綜合協調;

監測預報;

應急處置;

交通運輸;

城市內澇;

山洪地質災害等。

在專項工作組的設置中就可以看出國務院災害調查組預先內定的調查方向,這裏把水庫無預警洩洪等主要因素已經排除在外。報告中缺少專項工作組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與在專項報告上簽字。

最後缺乏專家組的人員組成,據說專家組由氣象、水利、市政、交通、地質、應急、法律等領域的院士和權威專家組成,開展災害評估,為調查工作提供專業支撐。

這裏同樣缺乏專家組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與在報告上簽字以及專家的姓名、職務等。《調查報告》特別強調,這些人不是院士就是權威專家,難道他們連報個姓名的膽量都沒有嗎?

《調查報告》缺乏應該有的報告附件,包括國務院災害調查組在撰寫報告時所使用的人證、物證,收集人證與物證的記錄,照片與有關影片,證人的姓名與簽字等等。就是作為追責報告,也缺乏有被追責人簽了字的陳述報告。就是在全民主過程中,被追責人的權利也要得到尊重。

《調查報告》通篇強調的是鄭州市各級政府有關領導人以及有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的責任,但是《調查報告》自己都不敢公開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的人員名單,顯然他們並不認為他們個人要為《調查報告》承擔甚麼具體責任,他們只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命令行事而已。

第三:《調查報告》沒有回答全國人民最關心的問題: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死亡失蹤人員姓名等信息。

雖然說《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是國家層面首次組織的全域性自然災害調查,似乎是新娘子上轎頭一回。但是在「7.20」後,陳龍撰寫的《河南「受災最嚴重」王宗店村:23人失蹤、死亡》的災害調查報告,實事求是、科學嚴謹、全面客觀,可以成為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的範本。

王宗店村洪災失蹤(死亡)人員名單(不完全統計),表格來源:《王宗店村災情報告》

陳龍的報告中提供的23位失蹤(死亡)人員名單也得到了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的證實,《調查報告》第16頁寫道:暴雨洪水造成王宗店村死亡失蹤23人,是鄭州市山丘區4個市死亡失蹤人數最多的村莊。

《調查報告》沒有回答全國人民最關心的問題: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造成死亡(失蹤)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等)、死亡時間、死亡地點和死亡原因,也就是每一個災害調查報告必須回答的5W+1H問題,事故(何事What)、地點(何地Where)、時間(何時When)、人員(何人Who)、原因(何因How)。

從《調查報告》的描述中來分析,國務院災害調查組掌握了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的死亡失蹤人員的5W+1H數據。為甚麼不公開死亡失蹤人員的這些數據?既然《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是國家層面首次組織的全域性自然災害調查,就沒有原來留下來的條條框框,完全可以首次公布死亡失蹤人員的姓名等信息,給死者一個交代,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給全國人民一個交代。事實上,只有給出了死亡失蹤人員的5W+1H數據,才能證明國務院災害調查組所提供的死亡失蹤人員380人的數據真實可信。

第四:《調查報告》的「總體是『天災』,具體有『人禍』」的結論是錯誤的,《調查報告》中的內容並不支持這個結論。

國務院調查組經調查認定: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是一場因極端暴雨導致嚴重城市內澇、河流洪水、山洪滑坡等多災倂發,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特別重大自然災害;鄭州市委市政府及有關區縣(市)、部門和單位風險意識不強,對這場特大災害認識準備不足、防範組織不力、應急處置不當,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特別是發生了地鐵、隧道等本不應該發生的傷亡事件。簡單地說,《調查報告》認為,這場災害總體是「天災」,具體有「人禍」。

但是《調查報告》中的許多內容並不支持這個結論。換句話說,《調查報告》是互相矛盾的。

首先看暴雨與死亡失蹤人數的關係。《調查報告》第3頁指出:「7月17日至23日,河南省遭遇歷史罕見特大暴雨。降雨過程17日至18日主要發生在豫北(焦作、新鄉、鶴壁、安陽);19日至20日暴雨中心南移至鄭州,發生長歷時特大暴雨;21日至22日暴雨中心再次北移,23日逐漸減弱結束。過程累計面雨量鶴壁最大589毫米、鄭州次之534毫米、新鄉第三512毫米;過程點雨量鶴壁科創中心氣象站最大1,122.6毫米、鄭州新密市白寨氣象站次之993.1毫米;小時最強點雨量鄭州最大,發生在20日16時至17時(鄭州國家氣象站201.9毫米),鶴壁、新鄉晚一天左右,分別發生在21日14時至15時(120.5毫米)和20時至21時(114.7毫米)。

從7月17日至23日的過程累計面雨量來分析,

鶴壁最大589毫米,死亡失蹤人數為零;

鄭州次之534毫米,死亡失蹤人數為380人;

新鄉第三512毫米,死亡失蹤人數為10人。

從暴雨導致的死亡失蹤人數來分析,鶴壁的極端暴雨最大,並沒有導致一場自然災害。同樣新鄉的極端暴雨也沒有導致一場特別重大自然災害。

從7月17日至23日的過程點雨量來分析,

鶴壁科創中心氣象站最大1,122.6毫米,鶴壁死亡失蹤人數為零;

鄭州新密市白寨氣象站次之993.1毫米,鄭州市死亡失蹤人數為380人。

結論同上,過程點雨量大,並不一定導致死亡失蹤人數多。

其次,在2021年7月20日16時最大小時暴雨發生之前,鄭州市的大量人員死亡失蹤已經發生。

從小時最強點雨量來分析,鄭州最大,7月20日16時至17時鄭州國家氣象站記錄到的暴雨量為201.9毫米。這個小時最強暴雨量為201.9毫米打破了中國大陸氣象觀測記錄歷史極值(198.5毫米,1975年8月5日河南林莊),但這個暴雨量低於台灣的小時最強點雨量。

但是在7月20日16時之前,鄭州市的大量人員死亡失蹤已經發生。

《調查報告》第4頁提到:「主城區因災死亡失蹤129人(佔鄭州市33.9%),水淹溺亡為主因,分散在居民小區、地下室、街道、地鐵、橋涵、隧道等多處,時間基本集中在20日午後到傍晚。」

《調查報告》並沒有這樣寫,主城區因災死亡失蹤129人,時間基本集中在20日16時之後。所以這死亡失蹤的129人中的一部份,與這個創造中國大陸氣象觀測記錄歷史極值的小時最強暴雨沒有關係。

《調查報告》第6頁提到:「山丘區4市有44個鄉鎮、144個村因災死亡失蹤251人(佔鄭州市66.1%),其中直接因山洪、中小河流洪水沖淹死亡失蹤156人,時間高度集中在20日13時到15時。」

《調查報告》第8頁也提到:(鄭州市)「山丘區4個市死亡失蹤的251人(滎陽96人、鞏義84人、新密58人、登封13人)中,90%以上死亡失蹤時間集中在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前的13時至15時。」鄭州市於2021年7月20日16:30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就是說251人的90%以上是在鄭州市最大小時暴雨來臨之前已經離開人世。

所以,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過程中,7月20日16時至17時鄭州國家氣象站記錄到的暴雨量為201.9毫米,打破了中國大陸氣象觀測記錄歷史極值,這不是造成眾多人員死亡失蹤的主要原因。

再者,《調查報告》指出:「17日8時至23日8時,鄭州市累計降雨400毫米以上面積達5,590平方公里,600毫米以上面積達2,068平方公里。其中,二七區、中原區、金水區累計雨量接近700毫米,鞏義、滎陽、新密市超過600毫米,鄭東新區、登封市接近500毫米。」

按照常理,在17日8時至23日8時這一時段中,鄭州市內累計雨量大的區市死亡失蹤人數應該多,而累計雨量小的區市死亡失蹤人數應該少。根據筆者整理的來自《調查報告》的數據,鄭州市下屬市縣死亡失蹤人數如下:

鞏義市84人,累計雨量超過600毫米;

滎陽市96人,累計雨量超過600毫米;

新密市58人,累計雨量超過600毫米;

登封市13人,累計雨量接近500毫米。

還有東邊的新鄭市和中牟縣沒有報告死亡失蹤人數。

六市縣總計死亡失蹤人數251人。

主城區死亡失蹤人數129人,其中

二七區25人,累計雨量接近700毫米;

金水區23人,累計雨量接近700毫米;

鄭東新區25人,累計雨量接近500毫米。

以上共計73位死亡失蹤人員,另外主城區死亡失蹤人數中還有56人未表明所在區名,他們應該是中原區、管城區、上街區、惠城區、鄭州經濟開發區、鄭州高新技術產業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共7個區的居民,平均分攤,每個區死亡失蹤人員為8人。其中中原區累計雨量接近700毫米,可能由於本區內死亡失蹤人員少的原因,中原區區委和區政府沒有受到國務院調查組的追責。

最不能讓人理解的是鄭東新區,這是一個新建區,城市市政工程標準高,17日8時至23日8時這一時段的累計雨量接近500毫米,低於鄭州市平均水平,但死亡失蹤人員高達25人,是鄭州主城區內死亡失蹤人員最多的區。

所以,鄭州市內各區縣的死亡失蹤人員多少,與17日8時至23日8時這一時段的累計雨量大小沒有直接的正相關關係。

還有,《調查報告》(第4頁)強調:「20日鄭州國家氣象站出現最大日降雨量624.1毫米,接近鄭州平均年降雨量(640.8毫米),為建站以來最大值(189.4毫米,1978年7月2日)的3.4倍。」鄭州一天的降雨量相當於全年平均降水總量,這是2021年7月20日鄭州洪災後,中共官方媒體常常宣傳的。當時官方媒體用的是另一個氣象站的更大一日暴雨數據,鄭州市二七區侯寨氣象站日降雨量高達692.2毫米,超過鄭州全年平均降水總量(參見:中國氣象報社《解讀:雨到底多大?還要下多久?五問河南極端強降雨》,2021-10-21)。

其實,這只是鄭州市內某一點的最大日降雨量,並不是鄭州市7月20日的平均日降水量。根據中國氣象報社《解讀:雨到底多大?還要下多久?五問河南極端強降雨》一文提供的河南降雨量實況圖(7月17日8時-21日6時),在將近4天時間內累計暴雨量超過600毫米的地區面積並不大。

根據《調查報告》第4頁提供的數據,17日8時至23日8時這6天內,「這輪降雨折合水量近40億立方米,為鄭州市有氣象觀測記錄以來範圍最廣、強度最強的特大暴雨過程」。鄭州市的總面積為7,567平方公里,6天的平均降雨量僅為529毫米。而當時中共官方媒體宣傳的是鄭州的雨量是一小時倒進150個西湖(即15億立方米)(封面新聞記者李慶:《河南鄭州的雨有多大?一小時倒進150個西湖,城區人均頭上有85個花灑》,2021年7月21日)。《調查報告》沒有指出當時官方媒體宣傳中的諸多錯誤。

最後,《調查報告》總結了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的經驗教訓,如一些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缺乏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市委市政府及有關區縣(市)黨委政府未能有效發揮統一領導作用,沒有吸取北京「7.21」、邢台「7.19」等北方城市暴雨導致嚴重傷亡的教訓等等,要求整改。就是說,國務院災害調查組認為,只要得到整改,按照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辦事,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就不會再出現。

回到《調查報告》的結論,這場災害總體是「天災」,具體有「人禍」。國務院災害調查組的法力再大,他們也無法阻攔西太平洋副熱帶高壓造成中國大陸某地特大暴雨的再出現。如果按照《調查報告》的要求進行整改,這場災害就不會再出現。那麼特大暴雨依然會有,特大暴雨就不是所謂的「天災」,而是一種自然現象。

特大暴雨這種自然現象,與人禍相結合,特別是當人們的風險意識不強,對這種自然現象準備不足、防範組織不力、應急處置不當,甚至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特別是發生了地鐵、隧道等本不應該發生的傷亡事件,那麼特大暴雨就成為了特大災害。

使得特大暴雨就成為特大災害的關鍵不是所謂的「天災」,其實也沒有甚麼「天災」,而是人禍,關鍵是人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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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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