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日鋪天蓋地的新聞,不是葵涌邨疫情,就是「大口KOL」吃盆菜,幾乎錯過以下這樁荒謬絕倫的事。

童裝品牌Chickeeduck在銅鑼灣廣安大廈租了一樓單位作散貨場,原擬本星期開張。老闆周小龍花了一萬元製作宣傳橫額,上面印有「Chickeeduck」和「香港前途 一片光明」字樣,打算掛在大廈外牆。由於大廈搭建了維修棚架,周小龍擔心橫額被遮掩,便與法團交涉。法團答應可在棚外掛起橫額。

殊不知前兩日橫額掛出不久,周小龍即收到法團代表陳先生通知,聲稱他徵詢過律師意見,發現那八字標語「有問題」,必須把橫額拆下。甚麼問題?其後周小龍接受訪問表示,法團代表聲稱那橫額或違「国安法」1。《明報》前日(1月22日)報道事件,曾致電廣安大廈法團及管理公司代表,但無人接聽。

兩天過去,仍然沒有下文。那句標語是否犯法、如何犯法?應該不會有答案。

盤點一下去年香港的禁語:首先是6月,包裝印有「香港真係好靚」的屈臣氏蒸餾水離奇下架;繼而是10月渣打馬拉松,主辦方不許選手穿上印有「香港」或「香港加油」字樣的背心出賽,即使穿上也要脫下;甚至於腿上紋有「香港」字樣的,也要貼膠布遮掩才能參賽。

再加上新鮮滾熱辣的「香港前途一片光明」,盲都睇到個pattern:不管是勵志抑或諷刺,只要包含「香港」二字,就有機會「犯禁」。廿一世紀,居然有人會把一個城市的名字視為禁語,並企圖以「国安法」恐嚇他人,這不但開拓了我的世界觀,也似乎開創中國歷史先河——從前只是避帝諱,未聽過要避地名。

「香港前途一片光明」、「香港加油」、「香港真係好靚」,句句充滿正能量,怎麼說不得呢?不禁想起《史記.商君列傳》一段故事。話說商鞅變法,實行一年,秦國人民不太高興,抗議者以千數,紛紛說新法不好,甚至連太子也無視它而犯法。

商鞅為了殺雞儆猴,拿太子的老師來開刀,如是者雷厲風行,大家都噤聲不敢批評了。十年之後,秦國前途果然一片光明,人人習慣新法,「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當初說新法壞話的人,此時居然華麗轉身,反過來大讚商鞅新法好、很完善之類。你知道商鞅有甚麼反應嗎?

商鞅把這些讚揚和支持他的人都抓了,更發配邊疆,說「此皆亂化之民也」,即是說:「他們都是擾亂教化的刁民。」

抹黑新法的人固然要抓,讚揚新法的一樣受罰,為甚麼?從前看《史記》這段記載,只想到一個最表面的理由:在商鞅眼中,這些平民,不,蟻民根本沒資格對政府法令說三道四,所以不管你謾罵抑或歌頌,都是「亂化」。

但對照今日香港,我又有一個嶄新看法。商鞅新法施行十年,雖然「道不拾遺,山無盜賊」,表面上國泰民安,但他是否仍然心虛,不夠五個自信,隱隱覺得老百姓口頭上的稱讚,實則也是嘲諷呢?借今鑑古,也未嘗沒有可能。

當然,我明白今日很多問題不必深究,尤其是所謂法律問題。但既然「大口KOL」也無意中為基隆茶餐廳的盆菜做了宣傳,那麼討論大廈法團清除橫額這樁鬧劇,對Chickeeduck來說,大概也是一種另類宣傳吧。

包含「香港」的宣傳標語 ——例如「香港幾好都有,點捨得走?」之類——不妨多用,因為無論你寫什麼,都會有人用「国安法」名義幫你推上報紙,連廣告費都慳返呀。@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版文章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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