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中共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前黨委書記、局長唐麗娜受賄案開庭審理,她被指控受賄2,401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唐麗娜被指在2007年至2021年間任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政治委員、奉賢區副區長、奉賢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時,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案件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財物共計逾2,401.27萬元。

該案將擇期宣判。唐麗娜今年5月28日落馬,8月25日被雙開。中共官方通報稱,唐「大搞權錢交易,串供並偽造證據;長期大肆收受禮金,頻繁出入私人會所;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干預、插手建設工程承發包和司法活動等」。

唐麗娜長期在上海市公安局任職,從2006年9月起,歷任奉賢分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督察長,楊浦分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督察長,軌道公交總隊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等職。從2015年5月起,唐麗娜任上海奉賢區副區長、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此外,唐麗娜的上司及其老拍檔也分別落馬。

2020年8月18日,上海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被調查。今年9月16日,龔道安被控受賄超7,343萬。

在唐麗娜落馬近兩個月後,7月19日,唐麗娜的老拍檔,已退休9個月的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前黨委委員、副局長唐益仁也被查。

龔道安、唐麗娜、唐益仁均因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分別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追查及海外明慧網點名。

2018年6月5日,追查國際發出《追查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莫世婉、黃建等的責任人的通告》。時任奉賢區政法委副書記、區公安分局局長唐麗娜被指是涉案主要責任單位的責任人。

據海外明慧網7月3日報道,唐麗娜任職奉賢區副區長,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對奉賢區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等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奉賢區政法委「610」與公安等部門人員長期騷擾、監控和抓捕在奉賢區租借房子的法輪功學員等,威逼房東解除其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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