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2歲患有自閉症的男子前日(16日)遭警方拘捕,被指涉嫌於今年9至12月期間,在不同社交平台包括連登及Telegram分別發布至少6個煽動帖文及呼籲平安夜行動,被控一項煽惑參與非法集結及6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被告今日(1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審理,並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再提堂。辯方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羅德泉聽畢雙方陳詞後拒批出保釋,被告需還押懲教看管。

被告陳泰森步出法庭時一直以右手握緊拳頭,放於左胸前,在進入被告欄後方垂下,其胞姊亦有到庭旁聽,表現悲傷。當法庭宣讀控罪時,每讀一條被告均大聲回應「完全明白」,於最後一條讀畢後被告回答「本人同意,完全明白」。

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並向法庭申請押後8星期再訊,稱需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因為發現陳的手機及手提電腦,由2019年6月起至今,有除控罪書所載貼文外,尚有9,000個類似貼文,因此需時篩選當中是否有同類控罪的貼文。警方亦於陳住所發現懷疑仿製槍,亦需進一步檢驗。控方申請獲羅德泉批准。被告保留8天覆核權,將於下周三(22日)處理。

22歲的被告陳泰森(送貨員)首項控罪指他於2021年12月13日,在香港煽惑他人參與憑藉普通法及公安條例第18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而其餘6項控罪,指他分別在2021年9月24日、10月1日、10月10日,兩次在10月 24日及12月8日,於「連登討論區」發布具煽動圖意圖的作為的貼文,其中6篇貼文有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於10月10日、10月24日、10月24日的4篇具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式不服從合法命法的意圖。@

現案件編號:WKCC51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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