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高級法院副院長張家慧去年底已獲刑18年,日前陸媒披露其前夫劉遠生也已被判刑14年半,涉張家慧等案的38名律師被查。

據看看新聞Knews報道,12月4日,海南省司法廳在官網發布《關於律師隊伍專項教育整頓與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情況的通報》,稱已對涉張家慧等案件的38名違法違規律師進行查處。

其中,4名律師和1名隱名合夥人被移交法辦;1家律師事務所被吊銷執業證書,9名律師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取消會員資格(終身禁業),21名律師被停止執業、終止會員權利,1名律師被罰款,3名律師受到行業警告處分。

報道提到,今年1月底,劉遠生受審,目前已一審宣判:劉遠生犯「受賄、偽造公司印章、幫助偽造證據、虛假訴訟」等四宗罪,數罪併罰,被執行有期徒刑14年半,並處罰款160萬餘元(人民幣)。劉目前在三亞監獄服刑。

劉遠生被指夥同張家慧,為案件當事人謀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高達2,500萬元以上。

2020年12月4日,張家慧犯「受賄、行政枉法裁判、詐騙案」被判刑18年。張家慧被指2006年至2019年利用海南高院職務之便,非法收受37人財物共計4,375萬元;張家慧為使劉遠生實際控制的海南迪納斯投資有限公司少繳納增容費超過4,621萬元;張、劉虛構幫助他人疏通關係減輕刑事處罰,騙取相關人員價值143萬餘元的財物。

今年11月22日,中共人民日報社海南分社原採編中心主任丁汀犯受賄、行賄罪案被判刑13年。丁汀被指收受三亞前副市長王鐵明及行賄海南高院時任副院長張家慧各300萬元。

張家慧與劉遠生於1990年1月登記結婚,2017年3月離婚。但是2019年5月,劉遠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對張家慧仍以「妻子」相稱。

2019年海南聯合調查組調查結果顯示,張家慧在與劉遠生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於2016年1月曾瞞報、漏報劉遠生實際控制和參股的26家公司;與劉遠生相關聯的公司共計36家,已轉讓3家、註銷或吊銷8家,截止當時劉遠生實際控制或參股的公司25家。

聯合調查結果亦披露,劉遠生於2014年4月將水雲天小區一期售樓處的第一、第二層作為其公司的辦公室,將第三層樓進行高檔裝修,變成一個屬於私人會所性質的接待場所,並與張家慧錯開時段宴請他人,成了籠絡政商資源的大本營。

據報道,張家慧及劉遠生瘋狂斂財200億。張家慧被指是「中共法院系統最富有的法官」,還被指製造了大量冤案。

張家慧被判刑後,當年推動該案的媒體人劉虎認為,張家慧的涉案金額絕非現已查明的這一部份,其和丈夫劉遠生還有大量資金轉移海外,當年媒體稱張家慧為身價200億並不為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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