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昨日發布最新一份《資訊公開報告》(Transparency Report),公開2021年上半年各國政府機關向Google提出的網上內容移除要求。報告中顯示香港政府曾向Google提出18次移除要求,涉及41個項目,Google配合要求,移除了其中23個項目。

Google最新《資訊公開報告》顯示,香港政府今年上半年曾提出18次移除要求,涉及41個項目,Google移除了其中23個項目。(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資訊公開報告》擷圖)
Google最新《資訊公開報告》顯示,香港政府今年上半年曾提出18次移除要求,涉及41個項目,Google移除了其中23個項目。(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資訊公開報告》擷圖)

根據《資訊公開報告》現時,由2011年至今年年中,Google共接獲112次由香港政府機關發出的網上內容移除要求,共涉及841個項目,當中最多為警方提出的移除要求。

上半年警方提最多移除要求

今年上半年港府提出的18次的移除要求中,警方佔12次。移除理由,最多的是涉及私隱權和安全性(56%),其次為誹謗(11%)。被要求移除的項目中,以網頁搜尋佔最多涉及20項,其次是Youtube(14項)及Gmail(5項)。在41個被要求移除的項目中,Google 最終移除了23項,比例達56.1%。Google認為資訊不足,或未採取任何行動的同樣有7項,各佔17.1%。

在移除項目中,Google只列出其中3宗個案的簡單內容。第一宗個案,警方稱某個Google雲端硬碟帳戶被用於敲詐勒索,該雲端硬碟帳戶的內容大部份為女性私密圖片,還有一些似乎政治活動的新聞相片。警方主張,若Google未能依要求移除該帳戶,便會違反香港法律。Google遂以該雲端硬碟帳戶違反Google產品政策,移除當中所有檔案。

第二宗個案,警方表示某個Gmail帳戶假冒資深政府官員的身份,向政府人員傳送網絡詐騙電子郵件。Google最後以該Gmail帳戶違反Google產品政策,停用該帳戶。

第三宗個案涉及一篇涉嫌起底及騷擾警員及其家人的Blogger網誌文章,警方以禁制令HCA 1957/2019提出要求。Google認為有關內容違反Google產品政策,因而移除。

高等法院曾於2019年10月發出臨時禁制令(HCA 1957/2019),禁令內容為禁止使用或公開發布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職位及住宅地址等個人資料,以恐嚇或騷擾警員及其家人。

除了以上3宗案例,香港警方亦曾要求Google移除一部YouTube影片。影片內容為群眾要求調查有關警方涉嫌暴力對待和殺害抗爭者,並強調香港人民有權選擇政府和民意代表。Google表示,最終並未移除該影片。

Google重申,在收到政府機關要求後,會評估該要求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不一定會配合要求移除所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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