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草案》,新例規定檢查員在評審電影時,需考慮國家安全因素,又賦權政務司司長,如果有上映的電影不利國家安全,可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該電影已有的准許證明等。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表示,目前就法例草案無進一步回應,但會密切留意最新變化。

修例規定電影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會否不利國家安全。如電影檢查監督認為影片上映可能不利於國家安全而需要更多時間作出決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可延長檢查員就每部影片作出決定的時限,每次不多於28天,讓檢查員有足夠時間詳細處理,以及諮詢法律意見。如上訴個案涉及國家安全事務,審核委員會不會處理。

修例又賦權政務司司長,若認為上映某些影片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可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就該影片已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上映未獲豁免或核准的影片的最高刑罰提高至監禁3年、罰款100萬元。

會上多名建制派議員支持修例,工聯會陸頌雄認為法案可堵塞「攬炒派」利用電影渠道危害國安的漏洞;經民聯梁美芬提及,今次修例是「來得太遲」,希望當局日後加強監管,預防有人利用電影「荼毒」年輕人,讓《十年》這類電影不再出現。草案最終獲在席議員過半數投票贊成通過。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修例目的簡單直接,便是完善電影管理制,以有效防範及制止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局方在6月時已更新電影檢查員指引,但單靠行政指引並不足夠,需透過修例以訂出更清晰的規定。

邱騰華強調,今次修例不影響電影業界的正常運作,因為清楚訂明法例要求,有助業界有所依從,不會誤闖「紅線」,當局相信絕大多數電影不會涉及國家安全考慮。

議員關注會否涵蓋網上影片
邱騰華指超越修例原意

對於有議員關注修例會否涵蓋網上的影片,邱表示修例只適用於符合上映定義的影片,若加入網絡規管,將超越修例原意及範圍,也涉及其它政策、科技、執法等考慮,又再強調實體及網上內容需符合《香港國安法》及其它法例規定。

政府今年6月宣布修訂電檢條例下的檢查員指引,並於8月提出修例,要求將「是否危害國家安全」納入審查及評級條件,電影業界曾提到,自當局修改檢查員指引後,審片時間已有所延長,擔心修例後有更大影響,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早前稱業界顧慮《國安法》的紅線無客觀標準,擔心會誤墮法網。《大紀元》昨日再向總會查詢,對方表示政府提供的修例資料至今沒有變化,故此目前無進一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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