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多次於擺街站時提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等14項控罪。案件今日(18日)於區域法院由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傳召嶺大教授劉智鵬對「光時」的意思作出闡釋。其作供時指表示「光時」有企圖推翻現有政權及制度的意思。其間控方於法庭上播放方梁天琦造勢大會片段而被法官要求停止,並質疑不應「用公帑聽政治表述」。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控方,並傳召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出庭作供,劉已於今年4 月及 10 月撰寫兩份報告,闡述「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源起、演變及解讀案件中的含意。控方表示「光時」字句仍梁天琦於競選新界東補選時的口號,但當法官問及該口號是否由梁天琦原創,劉指出可能一直在「醞釀」,但不能確定口號是否由梁天琦原創。劉提到「光復」一詞早於三國時代出現,意指恢復國土及政權的意思,而「革命」則最早見於先秦時期,有推翻政權的意思。於梁天琦的補選背景下,「光復香港」可解讀為有意恢復於敵人手上的香港,可見其否認香港為國家一部分,視國家為敵人。而「時代革命」意指用手段造成政權及社會制度上的改變,以取代現時的政權管治。控方稱,前年 7 月 21 日有示威者以各種方法沾污中聯辦國徽,當時亦有人噴上「光時」口號,劉稱示威者叫口號時會作出相應行動,及出現其他政治宣言,包括「香港獨立」、「天滅中共」等。劉表示不同意控方提及辯方專家證人提到其分析停留於1940 及1911 年,因為「光復」及「革命」兩詞於當代仍見大量運用於教科書上,當中的意思都沒有太大改變。

當控方於庭上播放梁天琦於競選造勢大會上的演講片段時,被法官當場叫停,並質疑控方於一個莊嚴的場合「用公帑聽政治表述」,又表示有「幾十人坐喺度聽一個人士講啲說話」,及後更宣布休庭。有在場的旁聽人士竊竊私語表示不滿,法官批評旁聽人士行為為「擦存在感」,說需要時會要求警方拍攝旁聽人士「不規矩」的情況。法官又警告旁聽人士應自律。事實上,法官於開庭時已表明由於本案已押後了一段時間,故要「有言在先」,要求公眾人士「尊重自己、尊重法庭」,「唔好作出任何喧嘩及政治宣示。」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48歲)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等14項控罪,當中包括 7 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 1 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

案件編號:DCCC927、928、930/2020

------------------

【噤聲時代,更需要真相】

一起守住心中最後的光:https://bit.ly/3t45Qni

✅立即支持訂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直接贊助大紀元: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ponsors
✅成為我們的Patron:
https://www.patreon.com/epochtimeshk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