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昌昨日在網誌就取消強積金「對沖」作出回應,他表示相關法案將於下屆立法會成立後(即2022年1月)儘快提交。有關立法審議工作具一定複雜性,並牽涉多項現有法例的修訂及一條全新法例,難以於兩、三個月內完成,為確保立法會具有足夠時間審理,因而決定法案會在新一屆立法會成立後提交。他亦希望在本屆政府任內能完成相關立法工作。

對於外界擔心取消「對沖」會否引起「炒人」浪潮,羅致光表示,取消「對沖」不設追溯期,員工若於法例修訂生效前被遣散,行動將不會為僱主帶來任何利益。反之,或會增加日後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開支。他說,取消「對沖」的法例修訂生效後,將具更大的誘因吸引僱主保留現有的員工,特別是較年長及長年資的員工,藉此減低日後可能需支付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他強調,取消「對沖」的方案並無改動,有關法例修訂的草擬工作已接近完成。剛發表的《施政報告》提出的取消「對沖」方案,基本原則為政府財政承擔額大致不變,繼續為25年的資助年期前提下,就取消「對沖」後協助僱主適應政策的資助計劃作出改善。改善方案將更聚焦支援中小微企,訂立較低的「封頂」金額,助僱主擁更充足時間在取消對沖的初期中,為長遠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支出作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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