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周家明今(28日)於高等法院,就要求教育局公開已被裁定專業失當的教師姓名、任教學校等資料的司法覆核頒布書面裁決,案件由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牽頭成立的「803 基金」入稟,最終駁回申請,惟因為考慮到申請人為公眾利益提出申請,而並非為了私利,所以不作訟費命令。

申請人「803基金」早前指為協助父母替自己子女選擇合適學校,要求教育局披露已裁定專業失德的教師的資料包括,教師姓名、任教學校及專業失德行為的性質,令家長可以掌握相關資料,從而得知學校態度等,認為指該批資料涉及重大公眾利益。

法官指根據《公開資料守則》2.14(a)條,教師及學校屬提供資料的第三者,他們有合理期望所提供資料,不會再進一步向他人披露。教育局(答辯人)當初收集相關資料的原有目的,是為著進行調查,與之相比申請人是為了讓家長為子女選擇學校,這是已超出教育局用作調查的「新目的」,需要獲得當事人同意。

法官認為基於公眾利益作出披露的說法,與要求教育局向相關第三者徵求同意的做法背道而馳,更指申請人從沒要求教育局徵求第三者同意,故申請人並不能以此作爭拗理據,另外亦指出教育局比起法案更適合作出相關利弊評估,故認為局方拒絕披露的決定完全合理,最終駁回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 196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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