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於今年6 月停刊後,被保安局凍結公司資產,至今仍未能付清前員工的薪酬。15名 《蘋果》前員工今日(14日)出席勞資審裁處應訊,涉及欠薪及代通知金約港幣120萬元,資方未有代表出席,最後獲法庭頒令申索得直。員工於庭外表示,是次入稟法院,並非要控告前公司,只為完成法律程序,希望保安局解凍公司資產,令員工取回應有的薪酬。

15 名前《蘋果》編採人員入稟勞資處,向前公司追討欠薪、代通知金、年假及年終酬金等。署理主任審裁官陳大為調整部份人的申索金額,指《蘋果日報》6 月 23 日宣布停刊,有員工即時終止工作,有員工於停刊後仍回公司歸還器材,盤點物品等,並於月底才正式離職,因此部份申索人追討欠薪至 6 月 30 日,但審裁官解釋說,由於該報停刊後員工已預期將被解僱,除非有特別指示繼續上班,若有員工繼續回公司,雖可當作受薪工作,但代通知金亦要扣減一星期,因此欠薪應計算到23日,每人金額由港幣2萬至12萬,總金額約 119 萬 6 千元,並判所有人申索得直。裁判官稱,「我唔會理公司同意畀幾多你,如果你地申請破欠基金,最終可能由納稅人找數。」其後又補充,7 日後,法庭會頒布命令,假如《蘋果日報》申請將有關命令作廢,法庭將會展開聆訊。

有《蘋果日報》前員工於庭外向記者表示,是次上庭出於完成欠薪追討程序,亦無意向法庭申請公司清盤,作為員工,他們理解前僱主不是不想出糧,是因為被凍結了資產,才不能出糧。他希望法庭頒令後,當局能酌情解凍部份《蘋果》資產,讓近千名受影響的前員工取回應有薪酬。

資料顯示 ,壹傳媒董事會於本年 5 日發聲明,四名董事會成員卸任,並展開清盤程序。聲明中希望香港政府能允許清盤官完成公司及董事之前已被禁止的付款,包括用於繳付債權人和前員工之薪資。但保安局回應中反指壹傳媒故意諉過香港執法部門、抹黑國安法,並拒絕解凍《蘋果》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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