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於今日(8月25日)三讀通過具爭議性的 《2021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相較現行條例,該草案放寛了獲取資深大律師資格,建議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第31A條,允許律政司旗下律政人員獲得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

除建制派法律團體人士支持外,草案一直未能獲取大律師公會支持。爭議聲音指出該修訂將矮化資深大律師地位。根據現行制度, 只有具備大律師資格的律師才具備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直接任命律政司律政人員為資深大律師,被質疑有可能削弱公眾對資深大律師的專業獨立形象,損害公眾對該頭銜的信心。

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今年6月出席一個節目時曾經表示,大律師要有一定聲譽和「江湖地位」,及被公認為有正義感,方可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她強調並不是「奸就會贏」。她估計在修例後,律政司、地政署,以及公司註冊處等的政府法律代表,即使原本是事務律師,都可以申請做資深大律師。

律政司司長長鄭若驊則指,修例能使法律界給予律政人員更公平待遇,從根本制度上消除傑出律政人員晉升不必要門檻。對於爭議,鄭若驊稱律政人員均需符合《法律執業者條例》第31A(2)條訂明同一系列的實質資格規定,才可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她又認為能力和聲望方面,相較現行資深大律師並無優次高低之分。@

------------------

【 堅守真相重傳統 】

📍收睇全新直播節目《紀元新聞7點鐘》:
https://bit.ly/2GoCw6Y

📍報紙銷售點: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加入會員: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成為大紀元Patron,收睇無過濾嘅新聞影片:
https://www.patreon.com/epochtimeshk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