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0日九龍區遊行,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7人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7人於19日改為承認控罪並於昨日(20日)向法官求情。社民連前主席黃浩銘原是本案唯一獲准保釋之被告,他在陳情時稱「不打算尋求法庭的憐憫」,法官胡雅文聽畢陳情後撤銷黃浩銘之保釋,並將本案押後至9月1日判刑。

黃浩銘在陳情書中指出,九龍遊行案中他們並無鼓動或作出暴力行為,但案發當日的暴力事件仍算在他們頭上,因此他提出反問:「真正且經常發生的暴力,是漠視人民訴求的暴力,是踐踏人民意見的暴力,是剝奪人民表達權利的暴力。真正憎恨暴力,痛恨暴力的人,不可能一方面指責暴力反抗,又容忍制度暴力。如果我需要承擔和平遊行引發出來的暴力事件的刑責,那麼誰應該承擔施政失敗所引發出來的社會騷亂的罪責呢?」

陳情書提到近日政治環境轉差,自2019反送中運動後至《蘋果日報》被迫停刊,教協、民陣解散,許多民主派領袖以及曾為運動付出的成員被囚於獄中,不少曾經熱情投入運動的朋友亦因《國安法》的威脅轉為低調。但黃浩銘表示過往發生的一切仍銘記在他心中 :「我仍然相信,2019年香港人的信念,以及所展現人類的光輝持久未變。我不會忘記百萬人民冒雨捱熱抗拒暴政,抵制惡法,展現我們眾志成城;我不會忘記人潮紅海,讓道救護車,展現我們文明精神;我不會忘記年青志士直接行動反對苛政,捨身成仁,展現我們膽色勇氣;我不會忘記銀髮一族走上街頭保護年青人,展現我們彼此關懷;我不會忘記『五大訴求』,不會忘記2019年區議會選舉,展現我們有理有節。」

黃浩銘坦然承認,對於當日的所作所為,不感羞恥,毫無悔意。他堅持能夠在出獄後與群眾同行一路,與戰友同繫一獄,將是莫大榮幸。「爭取民主普選,建設真正法治,追求公平正義,仍然是我的理想。」「我期望,曾與我一起遊行抗命的手足戰友要堅持信念,在艱難歲月裡毋忘初衷,活在愛和真實之中。」

最後,黃浩銘借用美國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的一番話告訴反對者結束陳情:「我們不能憑良心服從你們不公正的法律,因為拒惡與為善一樣是道德責任。將我們送入監獄吧,我們仍然愛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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