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4名學生會幹事及評議會成員,包括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文學院學生會前外務副主席容頌禧及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昨日(18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指他們違反《國安法》第27條,涉嫌「宣揚恐怖主義」以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罪,今午(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4人被控違反《國安法》第27條,即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交替控罪則指,他們在同日同地,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察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員。

控方要求法庭將案件押後8個星期即(10月15)再作提訊,因警方需要時間檢視證物,包括電話、電腦(共9部)及錄影片段;辯方則稱8個星期時間太長,認為4星期才算合理。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表示,可讓控方先作初步評估,去評估檢視證物需時多久,才決定押後時間,亦要求控方在4個星期後,再過堂檢視查證進展及評估查證時間;並拒絕4名被告保釋,期間繼續還押。

案件將於9月14日下午2時30分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過堂,屆時將檢視查證進展及評估查證時間;法官並宣布把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於西九龍裁判法院2號庭,再作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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