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曾經是中國光伏行業龍頭老大的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areon Solar Technology Co Ltd)的部份普通持股者,成立了「海潤光伏普通投資者臨時權益維護工作組」(簡稱臨時維權組),起因是江蘇省江陰市法院7月15日宣告海潤光伏破產。

7月29日,臨時維權組聯名舉報指,江陰市法院的《民事裁定書》((2021)蘇0281破1號)是枉法判決,要求重新調查,追繳被該公司原管理層藏匿、轉移的固定資產,追討被棄置的債券。聯名舉報公告含聯名舉報名單,共有11頁。聯名舉報名單將不定期持續更新。

據臨時維權組發佈的聯名舉報公告提供的信息,股民們召開了2021年緊急臨時股東大會,與會的100多名股東在公共審議後得出結論:江陰法院以資不抵債為由宣告海潤光伏破產是「錯誤的判決」。

聯名舉報公告共羅列了12條理由。第一條理由是:海潤管理人公告稱不能提供2019年度、2020年第一季度、2020年半年年度、2020年第三季度和2020年年度的財務報告。在沒有財務報告下做出的審計報告不能「真實客觀全面」反映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情況。

第二個理由是:公司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期間不提供以上的財務報告,構成不披露重大信息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罪。

原海潤光伏科技董事長楊懷進是澳籍華人,2000年前後回國融資,參與創辦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該企業是中國太陽能光伏行業最早的龍頭企業。2004年,他又融資參與創辦了中電電氣(南京)光伏有限公司;2005年,楊懷進又參與創立河北晶澳太陽能公司。這三家光伏企業均在海外上市。

2009年底,楊懷進參與重組了海潤光伏公司。因為他有四次創業經歷,不少媒體稱他為「中國光伏教父」。但因犯下了「內幕交易罪」,楊懷進在2020年7月被判刑2年10個月,同時處罰金100萬元(約合15萬美元)。江蘇南京市中級法院在2020年10月26日對他出具了「結案通知書」。

正是「內幕交易罪」讓海潤光伏的前兩大股東獲悉企業預計有嚴重虧損後,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避免了損失。楊懷進本人和海潤光伏的管理層也依據內部消息而大規模減持股票,把風險轉嫁給了不知道內部信息的普通投資者。

與楊懷進同案的海潤光伏原副總裁兼財務總監周宜可,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原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陳浩,則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約合75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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