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27日宣判首例「港版國安法」案件,24歲被告人唐英傑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名成立。日前,英國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發聲明譴責,表示「港版國安法」首案開創了嚴峻的先例,司法機關在不設陪審團的情況下作出裁決,為政治審判鋪路。

被還押近一年的唐英傑,於7月27日進行審訊,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審理,高等法院作最後裁決,裁定被告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罪成,於昨(29日)聽取辯護方求情後再於今(30日)判刑,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香港監察」表示,唐英傑案是開為「港版國安法」開創了嚴峻的先例,並為政權進一步的搜捕、起訴和政治審判鋪路。聲明又指,唐英傑成為第一個被裁定違反「港版國安法」中的「恐怖活動」和 「分裂國家」罪的人,這是國安法以下的兩項新罪行。根據嚴厲的「國安法」控罪,唐英傑可能會面臨十年至終身監禁的判刑。其中法官已裁定「光時」口號具有「分裂主義」的含義,並能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聲明引述「香港監察」主席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的評論,指裁決再次打擊香港的言論自由,香港已由亞洲最開放及國際化的城市之一變成一個警察政權(Police State)而已。 案件審訊閉門進行,由林鄭月娥親自挑選三名法官,並在不設陪審團的情況下作出裁決,是對香港司法獨立或仍有法治的說法的一種嘲弄。這表明為甚麼世界各國必須採取行動,以確保每個香港人都有一個可行的「救生艇」(viable lifeboat)以逃離這個城市。

至於流亡英國並取得政治庇護的羅冠聰則在社交平台推特(Twitter)發表評論指,唐英傑案是一宗政治樣板審判(political show trial),破壞法治精神。香港的司法體系被武器化(weaponized),用以鎮壓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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