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港版國安法」案件今日(6月2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被告唐英傑被控「港版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另被起訴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作為交替控罪。唐英傑否認所有控罪。

去年7月1日「港版國安法」實施翌日,大批市民在銅鑼灣、灣仔一帶抗議時,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穿過多道警方防線,並在灣仔撞傷攔截他的防暴警察。

案件不設陪審團,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審理。唐英傑曾就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在昨日(22日)被上訴庭駁回。

律政司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唐英傑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及大律師陳碧琪代表。

控方代表周天行在開案陳詞中引用控方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供詞,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有港獨及推翻國家政權含義。辯方則將傳召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專家證人。

法官在中午12時許宣佈休庭,下午2時繼續。

控方下午播放多段影片,顯示唐英傑下午約3時半由東隧前往灣仔,經過灣仔多條街道,並衝向警員,將警員撞倒,自己也隨即倒地,之後警員一擁而上將他制服。

法庭還展示證物「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法庭書記在庭上展示旗幟時,引來旁聽人士的笑聲。

法庭下午傳召首名控方證人譚(音譯)姓女警司出庭作供。她表示,去年7月1日當日負責帶領現場巡邏小隊。上午她在中環巡邏,下午約3時半收到上級指示,帶領18名警員,前往軒尼詩道與分域街交界,到達現場後發現地面上佈滿雜物、磚頭及火種。

到今日下午休庭時,她尚未完成作供,將於明日(24日)繼續。

案件也引起國際關注,多國駐港領事館派員前往高等法院旁聽。@

多國駐港領事館派員前往高等法院旁聽。(宋碧龍/大紀元)
多國駐港領事館派員前往高等法院旁聽。(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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