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因前年6.21包圍警總案被判囚10個月,在扣除三分一刑期後,今日(6月12日)早上在大欖女懲教所刑滿出獄。

今早約7時,已經有大批記者冒雨在大欖懲教所門外等候,約7:45左右有懲教職員到門外,向記者指示將會送周庭到「大欖涌」牌坊下車。約今早8時半有警員到場戒備。

約10時,周庭出現,隨即被大批傳媒包圍。混亂中,她登上一輛白色七人車,未發表任何言論。有負責保安的人員對傳媒表示周庭需要休息。

周庭在去年12月2日因為6.21包圍警總事件被判刑10個月,去年11月23日開始還押。除了包圍警總案之外,她還在去年8月10日被警方國安處以「國安法」罪名拘捕,其後獲保釋,警方未有就該罪名起訴她。

周庭被判囚後,曾透過友人在2月16日於社交媒體表示,希望獲釋後可以有休息的空間,直言精神和身體狀况都吃不消,希望6月獲釋後可以暫時休養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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