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一年多,美國是連出重手打擊中共,這些重手包括制裁有中共軍方和政府背景的企業、公司,以及制裁多名涉及新疆政策與香港政策的中共官員和香港官員。更讓中共難以忍受的是,歐盟亦追隨美國,以侵犯新疆維吾爾族人權問題為由,對四名中共官員和一個實體實施制裁,並凍結了《歐中投資協定》的立法程序,通過了針對封鎖本國市場的第三國投資者建立的制裁機制。

針對美歐的制裁,氣急敗壞的北京當局除了推出貽笑大方的反制裁措施外,還在6月7日由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反外國制裁法(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估計不久後就會通過。該制裁法4月提出,並通過了第一次審議。在補充完善後,如今再次審議。

據中共官媒報道,之所以要推出這個制裁法,是因為某些西方國家「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種藉口對中國進行造謠污衊和遏制打壓」,「特別是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依據其本國法律對中國有關國家機關、組織和國家工作人員實施所謂『制裁』」,因此早在今年兩會期間通過的人大報告中就稱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就是「圍繞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等,充實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的法律『工具箱』」,簡言之就是推出這個制裁法。

中共的說辭顯然是顛倒黑白。首先,中共在香港公然違背《中英聯合聲明》,抓捕大量香港抗議民眾,打壓香港民主,這是不是事實?中共在新疆關押、迫害大批維吾爾人,這是不是事實?面對著世人無數雙眼睛,面對著諸多的影片和證人的證詞,中共再怎麼抵賴,都無法否認其在香港、新疆的罪惡,何談「造謠污衊」?打個比方,如果有100個人中99個人都知道事實真相,唯有一個人還在自說自話,這個人不是愚蠢透頂就是邪惡至極。

其次,究竟是誰在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中共加入世貿組織時承諾的好好的,要「切實履行承諾」,開放市場,這些承諾包括:不以技術轉讓作為市場准入門檻;加入政府採購協議;國企基於商業考慮進行採購;國企市場份額逐步減少;外資銀行享受國民待遇;向國外生產商開放通信市場;國外電影國內發行自由化;出口補貼顯著減少;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逐漸減少;遵守「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不再操縱技術標準;向華盛頓共識所定義的目標發展;等等。然而,十幾年走過,上述承諾中共沒有一個實現。這也就難怪西方國家再難相信中共,也就難怪美歐相繼推出制裁措施。

再看《中英聯合聲明》。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大言不慚地說,其「作為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對中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管理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但眾所周知,《聲明》是一項有法律約束力的條約,已在聯合國登記,到今天仍然有效,那些說其過時的無疑是違反法律的。

還有在南海問題上,是誰不顧國際法,在南海建造人工島嶼並將其軍事化?

因此,對於中共這樣一個不遵守國際法、國與國的協議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政權,西方國家的制裁又有甚麼問題?

當然,這些顛倒黑白的內幕都是中共不願意讓中國人知曉的,而從來就不是人民代表組成的人大常委會,推出這部制裁法,不過是在助紂為虐的道路上又提供了一個實例。正如中共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在今年兩會時所言:「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只要黨(中共)和人民需要,人大就將毫不猶豫站到一線進行法律的、政治的、外交的鬥爭,伸出肩膀扛起應盡的政治責任。」其究竟代表的是誰的利益,中國人還沒有看清嗎?而人大推出的法律又有多少真正是為了人民的福祉?

4月9日,《中國如何看待世界:中共的民族主義與國際政治中的力量平衡》合著者布拉德利·泰耶(Bradley A. Thayer)和中國公民權力倡議組織副總裁韓連潮攜手在《國會山報》網站發表題為「中國(中共)法律戰威脅日益嚴重」的文章,講述中共如何吹噓「法治」言論以掩蓋其武器化法律的實質,以及中共如何在國內和海外向無辜的人發起法律戰。

文章稱,中共獨裁者們從不諱言法律是該黨消滅敵人的手段。當下習近平的法律觀念更具欺騙性,因為它們使用「法治」,「基於法律的」和「正義」等術語,其也強烈反對建立一個限制和控制政治力量的獨立司法系統,而且在實踐中,其越來越多使用法律作為鎮壓異議的武器,以確保政權安全,同時將其作為中共謀求世界霸權的武器。

文章還說,中國(中共)顯然已經學會了如何使法律武器化以對抗西方,它積極地使用法律武器去除異議。中共利用其「長臂」國家安全法和刑法,針對人權觀察組織和自由之家等人權組織的僱員。

此外,作為其戰略的一部份,中國(中共)已通過許多法律法規以實現其政治目標。例如《香港國家安全法》將與外國組織進行溝通等行為定為刑事犯罪。這些國家安全案件由北京執法人員處理,並送往大陸進行調查和審判。如果罪名成立,香港居民可能會被判終身監禁。不僅如此,針對新疆、西藏、台灣和南中國海的法律已經通過,以壓制抗議活動並推進中共的非法領土主張。

文章最後寫道,世界必須記住,北京的獨裁者正在制定這些法律。政黨專政高於法律,因為它(政黨)是法律。因此,美國及其盟國必須看到中國(中共)的戰略意圖和法律實踐,並制定應對其法律武器化的戰略。

不過,中共推出反外國制裁法,將法律武器化的戰略,效用幾何還很能說。一方面,中共的反報復措施,對美歐傷害有限,如被制裁個人並沒有幾人真心要來中國,因此給不給簽證都無關緊要;而且在美歐意圖與中共脫鉤的情況下,做不做生意同樣無足輕重。但反過來,中共官員和其親屬一旦被美歐限制簽證,損失則是巨大的。

另一方面,隨著國際反共大勢形成,美歐將中共政權視為頭號敵手,又怎會在意為其服務的法律和制裁呢?除了在國內騙騙老百姓,給自己壯壯膽子,其它的作用還真很難說,充其量在歷史上留下「呵呵」的餘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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