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中共山東警察學院前黨委書記、臨沂市前公安局局長張春義因犯受賄罪,一審被判刑11年、罰款110萬元人民幣(下同)。

張春義被指控,2008年6月至2020年6月間,利用擔任山東省公安廳組織教育處處長、臨沂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山東警察學院黨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直接或者通過其他公務員,為他人在案件辦理、工程承攬、職務調整、消防驗收、學生入學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1190.8326萬元財物。

57歲的張春義是山東萊州人,長期在山東省公安系統任職,曾是山東省公安廳教育處辦事員、科員、副科級幹部,2001年2月起任山東省公安廳組織教育處副處長、處長(2005年10月起);2010年6月任臨沂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2年4月任臨沂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2016年2月任臨沂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2016年10月至2020年6月24日被調查,任山東警察學院黨委書記。

2020年11月24日,張春義被雙開,相關案子被移送起訴。據雙開通報顯示,張春義被指控生活待遇上大搞特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插手司法活動和工程建設,搞權色交易、大搞權錢交易等。

2021年3月12日,張春義受賄案開審。

張春義還曾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據海外明慧網2020年6月27日報道,張春義於2010年6月開始任臨沂市公安局長,僅一個月後,張春義所在的臨沂市公安局以及政法委、「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非法機構)就向市民手機發送誣衊法輪功的信息。

2010年8月份,臨沂市各縣區法輪功學員被騷擾、關押等。半年內,83名臨沂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抄家、勞教。當時中共政法委頭目周永康還親自到臨沂地區督辦所謂的大案要案。

臨沂市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包括搶劫(搶現金、金銀首飾、電腦、打印機、手機、糧食等)、無理罰款、威脅恫嚇、關押囚禁、強制洗腦及協助將法輪功學員開除公職等。

張春義任臨沂市公安局長期間,遭非法迫害、含冤離世的法輪功學員包括臨沂市莒南縣64歲的姚丙芳、臨沂市臨港區壯崗鎮東演馬村45歲的錢法君、臨沂市莒南縣相溝鄉楊家三義村48歲的劉懷鳳;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包括臨沂市蘭山區的鄧良存、付桂英女士,臨沂市蒙陰縣67歲的老太太公華東,蒙陰縣女教師伊淑玲,張立寶、張貴鳳夫妻,臨沂市河東區芝麻墩開發區司嶺村的張麗,莒南縣原三義聯小教師劉懷霞(又名劉霞)等,他們遭非法判刑一年半至9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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