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包商銀行被接管後,牽出內蒙古銀監局的貪腐窩案。中共紀檢機關日前印發通知,披露並闡述了該機構數名前高官不同程度涉案,並直呼「領導班子集體淪陷」。

新唐人引述中共國家監委網周二(25日)報道,中共銀保監會黨委、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21日印發一份通知稱,在不法金融集團和包商銀行有預謀、分層級的拉攏腐蝕下,前內蒙古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等人收受現金、股權、房產和各種貴重物品,共計折合人民幣7億餘元(人民幣,下同)。其中,收受包商銀行行賄所得佔八成以上。

通知指出,薛紀寧個人的受賄金額超過4億元;內蒙古銀保監局前黨委委員劉金明、副局長宋建基和陳志濤、黨委委員賈奇珍等5人,其個人受賄金額也均超過千萬元。

監管腐敗「怵目驚心」

通知還說,該案件暴露的監管腐敗問題「可謂怵目驚心」。一是「塌方式」腐敗面積大。報道舉例說,作為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薛紀寧在選拔任用幹部時,大搞權錢交易,大肆賣官鬻爵,讓一些幹部「帶病提拔」,為「塌方式腐敗」埋下伏筆。

其次是貪腐來源廣泛,且不分場合,甚至出現貪腐「全家總動員」,大搞「夫妻檔、父子兵、兄弟連」。而監管幹部則與監管對象「貓鼠一家」,充當不法集團「馬前卒」。

通知承認,原內蒙古銀監局集體腐敗濫權,其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全線失守」,監管官員對機構設立、准入審批、貸款業務、工程建設、人事安排等「大小通吃」,「監管權力覆蓋到哪裏,腐敗問題就滋生蔓延到哪裏」。

目前,內蒙古銀監局已全數換員。

公開資訊顯示,包商銀行是中國金融大鱷肖建華所掌控的「明天系」旗下的一家金融機構。其前身為1998年成立的包頭市商業銀行,2007年更名為包商銀行,2008年至2011年獲准在北京、深圳、成都、寧波設立4家區外分行,業務快速向區外擴張。

2020年11月 包商銀行進入破產程序

2017年1月27日,長期居住在香港的肖建華突然在香港失蹤,事後被證實是被中國大陸警方秘密帶回了大陸,並被北京當局控制至今。其後不久,明天系旗下的資產被迅速拆分出售。

2019年5月24日,中共央行、中共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宣佈,因明天控股集團旗下的包商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即日起實行為期一年的接管,並委託建設銀行託管業務。

2020年8月,包商銀行因嚴重資不抵債而提出破產申請。2020年11月23日,中共銀保監會在官網發佈消息稱,已經同意包商銀行的破產申請,包商銀行進入破產程序。

今年5月12日,薛紀寧受賄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除被指控受賄超4億元外,薛還被指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監管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承攬業務,收受和索取巨額財物等。據悉,該案也是牽動前內蒙古銀監局5名高官集體落馬的一宗「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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