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4月16日結案陳詞。黎智英的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在陳詞時指出,8.18集會中,不同於黃之鋒案以及佔中案等,這個案件是一個未經批准集結,不同於非法集結,也沒有非法進入等情節。而黎智英只是在遊行隊伍中行走,沒有發言,不是積極主導作用。

余若薇還強調,當日警方沒有干預,反映出當日集會十分和平,甚至不需要警方維持秩序。她請法官判處非監禁式刑罰,就算監禁也能夠緩刑,又指8.18案與8.31案之間時間相近,警方並無任何警告,不同於在保釋期間重犯,希望法庭一併判刑。

吳靄儀則選擇親自陳詞,她回顧了多年來她維護法治的歷程,強調法律應該保障人民的自由。她又回顧了2019年香港人100萬、200萬人,以及8.18當日170萬人遊行的經過,表示香港人熱愛和平、十分遵守秩序。

她表示,法律應該保障權利,而並非剝奪權利。特別是在香港沒有民主制度的情況下,人們依靠法律保護他們,法庭是法律的最終裁決者。如果法庭依照一條剝奪基本人權的法律判案,就會動搖人們對法庭和司法獨立的信心,撼動法治的根基。吳靄儀引述還引述美國前最高法院大法官安東尼·甘迺迪(Anthony Kennedy)的發言,甘迺迪曾於1999年2月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邀請來港, 當時終院正處於高壓之下。甘迺迪發言指出,司法獨立的一個必要條件是法官有裁決所有事務的官方權力,這一條件易受司法裁決的影響,是維護人權和自由的必要條件。如果司法制度沒有這等高度的權力,法律界和社會各界就必須施壓提高司法的自由度。

她最後又舉了托馬斯摩爾因為不讓法律屈從國王被判叛國罪的例子。她修改了托馬斯摩爾著名的遺言作為發言的結尾,「我為法律服務,但是首先為人民服務。」她又說,「法律服務人民,不是人民服務法律。」

何俊仁、李柱銘律師夏偉志在求情時指,「李柱銘、何俊仁都是公眾人物,資深法律界人士、受到公眾愛戴。兩人用人生中的大多數時間,為了公益服務,追求民主。」他說兩人沒有犯罪記錄、品格良好。「8.18遊行是和平的,沒有任何暴力、破壞。」他表示兩人都曾經表示反對暴力,認為暴力減低了示威的高尚性,「法官不應該將兩個畢生為公眾服務的老人關起來。」

11點45分,長毛進入被告欄時,旁聽人士起立歡迎長毛,高呼「加油」;長毛則喊「撐靄儀」,眾人也喊「撐靄儀」「撐所有」。兩位凌晨五點排隊等候聽審的小朋友高也喊「毛伯伯加油」。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強調,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是和平的,沒有造成嚴重傷害及損失,他們的遊行是履行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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