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報道,近期,武漢律師孟凱遭中共秘密判刑,秘密送往長沙監獄。

律師指出,中共做法至少六處嚴重違法。

得知孟凱被秘密送往長沙監獄後,孟凱家人趕往長沙監獄了解情況。

監獄方面直言:「沒得到領導的通知,我們不能告知。」

當問到給孟凱送錢送衣時,獄方說:「甚麼都不用送,都有。在這(培訓班)『學習』一個半月,就會告知人分往哪個監獄。回家等著就行了。」

2020年10月28日清晨5點,律師孟凱前往外地幫公司打官司,途中被湖南瀏陽市公安局非法抓捕,戴上手銬,被十多個警察挾持到家中,非法抄家,並錄像拍照。

2020年10月27日和28日兩天,長沙市公安、警察、派出所、小區人員穿便裝上百人,深夜撞門入室,綁架了包括孟凱在內的20多位法輪功學員。這20多人中,有博士生、高幹、律師等。

孟凱,曾就讀於武漢華中農業大學的法律系經濟學,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那年,他正在當律師,並參加研究生考試,因為他修煉法輪功,並從長沙帶了兩千張大法真相資料到岳陽,被舉報、綁架,後被非法判刑7年。

冤獄回來後,2019年10月,孟凱在一家公司做法務,幫公司解決了很多擱置已久沒有解決的問題。法務部總管說,孟凱是沒受污染的好人。同事也讚許,孟凱正直善良。

孟凱被綁架後,家人前往雨花區公安分區諮詢,其中一名刑警支隊長說:「問他認不認罪,他都不認。他這個態度,那要判他十年。」

2020年10月29日,孟凱被挾持到長沙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近五個月的非法關押中,家人前後在外地請了兩位律師前往第一看守所探視,未果。

據悉,和孟凱一起被綁架的20多名法輪功學員,全部被關進了長沙監獄所謂的「培訓班」(即強制洗腦班),不准家屬接見、不准律師會見。一個半月後,通知家屬,再分到下面監獄。

曾代理法輪功案的上海維權律師吳紹平向大紀元表示,中共對孟凱秘密判刑等做法,至少存在以下六處嚴重違法:

1.中共迫害法輪功違法。

吳紹平律師說,「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是不合法的。法輪功是一種信仰。按照中共的《憲法》及參加的國際公約,任何一個中國老百姓都有信仰自由的權利。這種權利受到法律保障。中共應該履行對國際社會以及國民所作的承諾。」

「我不認為法輪功信仰有甚麼社會危害性」,他說,相反,他看到「很多法輪功學員很平和、很友善,並沒有看到他們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並沒有看到他們煽動攻擊社會,都沒有」。

2.對孟凱秘密判刑違法。

吳紹平律師說,「如果存在秘密審判的話,那肯定是不合法的。」

「按照中共《刑法》,只有幾個類型的案件,有關國家秘密、個人私隱、未成年人等案件。」

「法輪功案不屬於這幾類,因為屬於信仰自由的案子,並沒有涉及國家的秘密,也無關私隱。」

3.刑警支隊長恐嚇判刑10年違法。

吳紹平律師說,「刑警支隊隊長威脅家屬,因為他(孟凱)不認罪,就要判他10年,這至少是恐嚇。」

「如果真的這麼做的話,說明中國的法律就是欺壓老百姓。完全沒有合法性。說明中共法院的獨立審判,也是假的。」

「如果這個刑警隊長所說的最終變成一個事實的話,那這是一個很可怕的事情,進一步證明任何一個公民在中國都是不安全的。你只要不符合執法人員的意願。你不認為自己犯罪,或辯解,他就可以利用自己的權力去干涉司法、去違法偵查、違法審判。那每一個公民,都有可能被構陷入獄。」

4.抄家違法。

吳紹平律師說,「如果去他家裏搜查,而又沒有搜查證,那這是一種典型的違法辦案行為。」

5.不許律師探視或會見違法。

吳紹平律師說,「如果案件還在偵查,或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或還在審判階段,案件還沒判決,在此期間,拒絕律師會見,不允許律師會見被告人,那肯定是不合法的做法。即使是判決生效後,律師也有依法會見當事人的權利。」

「公安或者監獄方這樣做,侵害了被告人(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同時侵犯了律師依法執業的權利。」

6.送「培訓班」違法。

吳紹平律師說,「送『培訓班』,是不合法的。 」

「如果公民沒有判刑,你有甚麼權力強制公民去所謂的培訓班『學習』呢?」

「在所謂的學習班裏學習一個月的時間——這嚴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可以說這麼做就是一種非法拘禁。」

「糟糕的是,因為學習班裏沒有社會的監督,因為它(學習班)本身不是一個合法的產物。是一個非法地帶。它的存在完全是不合法的。因此在這學習班裏面更容易發生侵害人權的行為。」

「他們(中共)本身不敢公開承認所謂的學習班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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