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官方通報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浦發銀行)前黨委委員、副行長穆矢涉嫌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被起訴。此前穆矢被開除中共黨籍時,官方指其破壞金融市場秩序、夫妻共貪、生活腐化等。

據指控:2004年至2016年,穆矢利用擔任浦發銀行天津分行黨組書記、黨委書記、行長、浦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單獨或夥同他人,為有關單位和人員在開展資金通道業務、申請銀行貸款、調整個人職務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2011年至2017年,穆矢隱瞞其在境外的存款,數額較大,被以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追究刑事責任。

2020年11月2日,浦發銀行前副行長穆矢被調查。

2009年6月,穆矢出任浦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15年10月,穆矢辭去浦發銀行副行長職務,擔任董事會秘書;2017年6月辭職;之後又加入萬達金融集團,任職萬達金融集團副總裁一職。

此前媒體報道,2018年1月,浦發銀行曾因成都分行違規發放貸款案合計被罰4.6億元(人民幣,下同),同時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前行長、2名副行長、1名部門負責人和1名支行行長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以及被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警告及罰款。

銀監會指控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為掩蓋不良貸款,通過編造虛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權審批等手法,違規辦理信貸、同業、理財、信用證和保理等業務,以及向1493個空殼企業授信775億元,以換取相關企業出資承擔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的不良貸款。

2019年10月,已辭職的穆矢作為時任浦發銀行分管相關業務的副行長被處以警告並處罰款30萬元。浦發銀行時任董事長吉曉輝、時任行長朱玉辰均被罰款20萬元。

陸媒稱,穆矢曾是浦發銀行最高薪的高管。據浦發銀行2016年年報,穆矢在報告期內從公司領取的稅前報酬為377.7萬元,而時任董事長吉曉輝、行長劉信義的報酬均為80.96萬元。

今年2月1日,穆矢被開除中共黨籍。

穆矢被指破壞金融市場秩序;在國家審計期間,為防備日後可能被查處,與他人串供並偽造證據,對抗審查;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在與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中投資入股;夫妻共貪,生活腐化;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隱瞞境外存款,數額較大。

在中共統治下,中共官場極度腐敗的同時,大陸金融領域更是全面腐敗,而金融腐敗更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中共當局多次稱要「嚴查金融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

近年來,金融系統大量官員接連落馬。據統計,自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底的近90天的時間裏,至少有12名在銀行業工作的貪官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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