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今日(3月25日)裁定九龍城(土瓜灣南)區議員李軒朗非妥為當選,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前任區議員林博的選舉呈請勝訴。李軒朗成為繼洪駿軒後第二名被DQ的民主派區議員,有關議席即時空缺。李軒朗發聲明表示,正與律師團隊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

在前年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西九新動力」林博早前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指控李軒朗在選舉宣傳品中聲稱獲得學者沈旭暉、立法會前議員劉小麗等7人支持,但是沒有取得對方的書面同意書,違反選舉法例。李軒朗承認,因為工作繁重及粗心大意,當時未取得支持者的書面同意書,向法庭申請寬免條例限制。

高等法院法官楊家雄在判詞中表示,雖然李軒朗通過社交軟件WhatsApp、Telegram詢問支持者,但是這些對話紀錄並不足以構成「書面同意書」。法官拒絕向李軒朗寬免條例限制,裁定李軒朗非妥為當選,並且需要支付雙方訟費,有關議席即時空缺。

李軒朗隨後發表聲明表示,正與律師團隊研究判詞,再行決定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他也表示,選舉呈請結果無改他在選舉中以過半票數當選的事實,在民主選舉中成為民選代議士是畢生光榮。他感謝各位街坊與同道一直的支持和愛戴,「不論後續如何,還望諸位今後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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