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中共湖北巴東縣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吉德平被移送法辦。吉德平曾任巴東縣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等職,曾參與迫害法輪功。

中共官方通報稱,吉德平被指收受禮金,套取財政資金用於應當由個人支付的接待事項;非法侵吞公款,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在工程項目建設中與他人串通投標,涉嫌串通投標罪;為嫌疑人違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致使其逃避刑事責任追究,涉嫌濫用職權罪。

吉德平還被指濫用職權,充當「保護傘」等,因此,吉德平被開除中共黨籍、調整享受的退休待遇及被移送法辦。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6歲的吉德平,歷任巴東縣公安局刑警隊長、預審科科長,巴東縣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建始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巴東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巴東縣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

吉德平任巴東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期間,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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