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和工黨2020年5月1日在金鐘遊行請願,有8人遭警方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各人否認控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全部人被判罪成。

裁判官鄭紀航指,受禁群組的定義,為群組中各人為共同目的而會面,可被視為同一群組。鄭法官又表示,憲法雖然賦予市民示威的權利,但港府規定限聚令防疫,屬依法及必要的規定,並無侵犯《基本法》所賦予的人權,裁定限聚令條文合憲,否定辯方以示威權利作為抗辯理由。

其中4名被告,工黨郭永健、麥德正、社民連黃浩銘、曾健成在進入法院前,一同在法院門外手持「防疫為名,打壓為實,五一示威,何罪之有」的橫額,並高叫「我要失業援助金」及「限聚令不是政治工具」等口號。

社民連主席黃浩銘說:「種種的濫權的例子是枚不勝舉」,他例舉在高等法院附近天橋排隊聽審的市民,突然遭警察圍住,被票控違反限聚令。

社民連區議員曾健成亦提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附近,有排隊的市民被控告違反限聚令。「逢有示威的現場,就有大量警察準備599G來告」,他又說,現在就有幾十個警察在場戒備,準備票控多於4人的群體,他質疑這是浪費警力。

對於今日的裁決,黃浩銘說:「縱使這個公道在今日的法庭上無法彰顯,我們都會有進一步的行動」。工黨主席郭永健則表示,如果人民在民生或者政治上的不滿都無法表達的話,「根本上是踐踏我們的人權」。他又批評政府不停推出漏洞百出的防疫招數之餘,又用防疫的法例來打壓市民的自由和示威的權利。

社民連和工黨在去年五一,抗議警方反對五一遊行及要求政府設立失業援助金,在金鐘遊行請願,8人控違反限聚令,包括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吳文遠、李卓人及梁國雄,全部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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