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2月9日),香港終審法院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保釋案件宣判,裁定律政司勝訴,撤銷早前高等法院向黎智英批出的保釋決定,黎智英繼續還押。大批黎智英的支持者、民主派人士以及外國領事前來法院旁聽,甚至有支持者通宵排隊等候旁聽。

隊伍最前的王婆婆 等待十幾小時

案件2月1日在終審法院審理時,有南亞裔人士收錢通宵排隊取籌後,沒有入內旁聽,讓想要旁聽的人領取不到籌號,包括多名外國使館人士都無法進入法庭。

排在隊伍最前的是社運人士王婆婆。早上8時許,她坐在地下,閉目小息。她向本報記者表示,昨晚大概6時就到了終審法院,等了十幾個小時,「只是走開買一些東西吃,去了一次廁所」。

王婆婆說:「昨晚很冷,比前幾天冷,我的衣服是別人借給我的。本來我想回家拿,但是擔心一走開,就有一些南亞人、大媽來霸佔位置,讓黎智英先生的朋友、支持者無法進入。」

王婆婆質疑「港版國安法」違憲,缺乏民意授權。她說:「黎智英先生還押了兩個月,他年紀不小,他對香港絕對有很大貢獻,完全沒有理由用一些不合理的罪名,而且要即時還押,未審先判,很不合理。」

社運人士王婆婆手持手寫標語,她通宵在終審法院前排隊等待。(宋碧龍/大紀元)
社運人士王婆婆手持手寫標語,她通宵在終審法院前排隊等待。(宋碧龍/大紀元)

另一名排在稍後位置的退休人士陳先生表示,他今早6時前來排隊。他感到黎智英的案件「太不公平」,「香港政府也有出訪外國,與外國高層傾談,怎麼能說黎智英是勾結外國勢力?」他還表示,自己在香港出生,對於香港現狀感到心酸。

前立法局議員、現任東區區議員曾健成手持「釋放政治犯」標語站在隊伍中,他同樣在今早6時到場排隊。他說:「今天我們好希望黎智英能夠不用未審先判,在《基本法》下,他是疑犯,應該可以保釋的。」他還說:「2019年之後,很多手足未審先囚,有些監禁差不多一年,都沒有排期去審,不如多建一些監獄!不過不用,全香港400平方公里,現在都是監獄!」

曾健成手持「釋放政治犯」標語,排隊等候進入終審法院。(宋碧龍/大紀元)
曾健成手持「釋放政治犯」標語,排隊等候進入終審法院。(宋碧龍/大紀元)

排隊等候旁聽的還有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資深對沖基金經理錢志健、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以及加拿大領事館職員和歐盟外交官等。

終院稱「國安法」以不得保釋為前提

今天上午10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簡短宣讀裁定結果。終審法院5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張舉能宣讀結果後表示,黎智英一方可以重新申請司法覆核總裁判官拒絕保釋的決定,但是這並非終審法院的司法管轄權之內。

終審法院認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運騰處理黎智英保釋申請時,引用的法律觀點錯誤,沒有理解「港版國安法」的保釋規定比香港本地法例更加嚴格,因此撤銷高等法院對黎智英的保釋許可。

「國安法」第42(2)條寫道:「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

在首宗國安法案件「唐英傑案」判詞中,法官李運騰將第42條解讀為「法庭須以信納確實有理由相信被告人將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作為拒絕保釋的理由」。終審法院則認為,國安法第42條中的雙重否定表述,不能如同算術一般「負負得正」。國安法第42條的既定立場是「不得保釋」。高院錯誤地將「國安法」第42條視為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中規定的保釋機制沒甚影響。

黎智英的代表律師向傳媒表示,會重新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需要時間準備相關文件。

王婆婆:相信民主必勝 保持希望

上午11時許,黎智英離開法院,乘坐囚車被押回赤柱監獄。有支持者對黎智英大呼:「黎生加油!」

上午11時許,黎智英被帶上囚車。(宋碧龍/大紀元)
上午11時許,黎智英被帶上囚車。(宋碧龍/大紀元)

黎智英支持者阿峰表示,對於判決結果並不意外,但是還是覺得很失望。

王婆婆散庭後對本報記者說,希望大家保持希望,不要放棄,她希望黎智英可以通過司法覆核獲得機會保釋。

王婆婆說:「無論如何,民主必勝,整個世界大趨向就是這樣,共產黨沒有能力逆轉這個大趨向,我對有些中老年人的悲觀看法是不贊成的。」她相信共產黨不會長久,「可能會很快,就算慢也不會很慢,時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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