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5日)凌晨3時許,封鎖近48小時後,佐敦「受限區域」逐步解封。食肆及商舖林立的佐敦鬧市區,突遭香港第一次大規模的「封區」行動,變得蕭條冷清。涉及商戶表示經濟受損,居民反映食物不足,不滿政府未就行動提前通知市民,民主派區議員批評港府為完成「政治任務」,勞民傷財。

25日早8時,一位男居民步出居住的大廈時,接受記者訪問表示,因為很餓下樓到街上吃東西。他說,屋裏沒有甚麼準備食物,兩天來食物不夠;自己填了表,但沒有人派食物,即使到檢測中心也只能得到一個杯麵、一個罐頭和一個口罩。在附近點心店購買食物的一位女士亦表示,這兩天沒有人派發食物,「都係自己搞掂!(都是自己搞定!)」

港府是次行動共動用了衛生署、警務處、消防處等16個政府部門,超過3,000人員參與。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昨日(24日)會見傳媒時公佈,截至24日下午3時,「受限區域」內超過7,000名市民接受中共病毒(武漢肺炎)檢測,當中13個樣本初步對病毒呈陽性反應,陽性比率為0.17%。

議員:港府為討好中央 滋擾市民

佐敦「受限區域」屬油尖旺區,該區民主派議員們23日會見傳媒,介紹情況及反映民意。油尖旺區議會主席林健文批評,政府動用三千多名警隊及檢測人員太過勞民傷財,也對市民造成了非常巨大的滋擾。

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余德寶指,「受限區域」內居民感到求助無門,直斥政府遲遲送到食物,有商家鋪頭憂心入貨品可能變壞,政府亦無保障措施。他又指,一年前香港醫護罷工希望政府封關, 政府不理會釀致疫情不斷,如今政府又突然封區,令當區佔多數的基層市民,「手停口停,蒙受損失」。

油尖旺區議員李傲然形容,佐敦封區好似一年前湖北省武漢封城的狀態一樣,「香港正中央的小社區佐敦,突然變成『抗疫小區』,要實現『小區清零』」。他批評港府只是為執行「政治任務」,心急得為向中央表現其有所行動,就將大陸那套直接搬來香港用。李傲然說,「但是香港就是香港,大陸就是大陸,兩個不同的地方,不可以用同一個思維模式,也都不能用同一個方向,同一個框架,去做同一件事。」

李傲然又指,接到許多商戶投訴說,食環署從未與他們正式溝通過,亦未有告知何時可以重新開檔,他們的訴求就是要開工,亦是許多網民想要向政府表達的聲音,即是「其實好多香港人現在是活在水深火熱當中」。他直言,政府突然頒佈「禁足令」,令許多基層市民無所適從,「如果政府始終不將這些資訊及透明度提高,以及爭取發放給每一個居民的話,最終受苦的絕對是每一個香港人。」他擔心如果政府可以如此任意去剝奪人身自由的話,「明日會不會延伸到其它香港的地方,進一步剝奪我們香港人的自由呢」。

近日,油麻地果欄一帶有超過20幢大廈有人確診。消息指,果欄將成為下一個封鎖區域。新年本是銷售水果的黃金期,現在卻可能需要封鎖不能做生意,令不少果欄老闆感到無奈和憤怒。果欄金果皇老闆林先生受訪時表示,希望政府如要封鎖,就要早一點通知,否則對果欄收入的影響將會是數以億計的。

封區落閘 鬧市變蕭條 民商苦難訴

港府23日凌晨4時發佈限制與檢測宣告,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要求在佐敦指明受限區域內的人士須留在其處所,並接受強制檢測。當區內所有已識別的受檢人士完成檢測,而相關檢測結果亦已獲大致確定後,方可離開其處所。

周六(23日)凌晨3時開始,記者已見到,有工人從貨車卸載下一箱箱用紙皮包住的物資,運入待封鎖區。許多輛小巴接載穿著全副防護服的衛生署防疫人員到達疫區,工作人員在街邊搭建起一排排藍色帳篷。

上午10時,記者在吳松街封鎖線外,見到許多警員駐守及搬運水馬,絕大多數店舖都落閘,商戶門口貼有告示指,因疫情原因,暫停營業數日至14日不等。近封鎖線內,記者只見到有一家大排檔開門,有一位客人在用早餐。

下午4時,記者在上海街見到,封鎖區內有眾多市民在街邊排成人龍,有家長攜小童一同排隊,等待接受檢測。剛入夜,原本最繁華熱鬧的當區,蕭瑟空曠,只有工作人員在路面駐守,見不到有居民的身影。

在封鎖區內居住的一名男士對記者表示,自己22日外出工作,23日早看新聞才知道「封區」消息,趕回社區了解情況,他說畢竟「眼見為實」。他表示,正在考慮是否要返回家中,因為不知道要封鎖多久,擔心未必會在下星期一解封,恐將影響工作,他說要先計劃一下行程或買好東西後,再決定回家與否。

一位在封鎖區內經營水果店的檔主告訴記者,店舖進貨後突然間宣佈封區,現在自己無法進入,不僅做不了生意,又擔心水果擺放數日,亦會造成不少經濟損失。她希望政府提早通知居民,就能有所準備,不會準備那麼多的貨了。

記者到臨近封鎖區的油麻地玉器小販市場,了解商販生意有否受到影響。玉器攤主表示,「當然受影響啦,今日一個客人都沒有,以前都有客人來逛的。」有攤主說,為了搵食堅持開檔,「有一個、兩個客人都好,撞撞運氣」。

政府於上月通過修訂香港法例第599J章,政府可發出限制檢測公告,封鎖某些處所強制檢測。發出公告後,所有人要留在該處所,須得知檢測結果後,才可離開該處所。公告發出有效期為7日,政府會為處所內人士提供物質支援。任何人若違反「限制及檢測宣告」或「轉移至指明地方」的指示,即屬犯罪,可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佐敦「受限區域」識別圖。(政府新聞公報)
佐敦「受限區域」識別圖。(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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