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20日)警方宣佈有7名本地現或曾任銀行職員被拘捕,但沒有透露涉案銀行,7人被指涉嫌串謀洗黑錢,金額達63億港元,乃近年最大宗此等案件。

跨國洗黑錢集團安排16人,包括大陸與比利時人來港與這裡主腦接洽,由主腦提供假業務資料,如假合約、假香港身份證等,繼而串通銀行客戶經理,開設戶口。7人分別為5男2女,年齡介乎30至37歲,並於其中一人公屋單位內檢獲780萬港元現金。

集團於2017至2018年,共開了 14個非法公司戶口,涉案銀行職員每開設一個戶口便會獲得數千元報酬。洗黑錢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入獄14年以及罰款5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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