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際社會陸續有三份《人權報告》出爐,都直指中共斲喪基本人權,戕害信仰自由。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發佈《2020年度人權報告》,揭示中共繼續迫害法輪功。報告引述明慧網的報道,「2019年有96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774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2020年第一季度,6名法輪功學員在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另有11人遭虐待、被釋放後死亡。」報告也引用《BMC醫學倫理雜誌》(BMC Medical Ethics)表示,中共偽造了器官捐獻數字,繼續強摘人體器官。

一月十三日, 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發佈報告,呼籲英國政府帶頭應對中國的人權危機。這份題為「陰霾更沉:2016-2020中國的人權鎮壓」(The Darkness Deepens: The Crackdown on Human Rights in China 2016-2020)的報告認為,中國人權受到的侵害越演越烈,「使用監禁與酷刑、大規模監控、摘取器官、逼當奴工等令人憎惡的做法,證明中共政權的殘暴、野蠻、不人道、危險性與犯罪本質」,並敦促英國政府「牽頭建立一個民主國家的國際聯盟,以應對中國人權釀成的全球危機」。

同一天,國際非政府組織(NGO)「人權觀察」發佈《2021世界人權報告》,炮轟中共在2020年「武漢肺炎」(中共肺炎,俗稱武漢肺炎、新冠肺炎)隱瞞疫情,凸顯專制主義,並在香港、新疆、西藏等地迫害人權。報告指出,中共禁止公佈疫情訊息,低報感染病例,淡化感染嚴重性,並否認「人傳人」的可能性,甚至以「傳播謠言」拘押民眾,封殺媒體報道,還極力拒絕國際調查病毒起源。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鄭重宣示:世界上所有國家的男女不分種族區域,都享有各種基本權利和自由,其中包括生命、自由、人身安全、以及言論、結社、集會等自由。至今七十二年間,大規模戕害人權的諸多惡行,包括盧安達、紅色高棉與納粹集中營的種族屠殺慘案等,都已走入歷史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起,江澤民與中共動用整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對一億名遵循「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暴的鎮壓。在江氏「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下,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與監獄中,長期遭受慘絕人寰的酷刑折磨與精神摧殘,至少有四千五百多人被迫害致死,更令人髮指的是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

宗教與信仰自由,原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中共一貫專制極權,恣意踐踏法律,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利。幾十年來,中共的人權記錄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批評。無論是聯合國、美國國務院或「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等組織公佈的各國人權報告,有關中共侵犯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的問題總佔有極大篇幅,引人側目。

單以二零二零年而言,中國的人權狀況每下愈況,讓世人倍感同情。一月八日, CECC的年度報告認為「中國的人權和法治狀況在過去一年繼續惡化」,並建議美國應對嚴重侵犯信仰自由等迫害人權的中共官員個別究責,採用金融制裁與拒發簽證等手段予以制裁。

四月二十八日,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簡稱USCIRF)發佈年度全球宗教自由報告,由於中共嚴重迫害信仰,中國連續二十一年被列入「特別關注國」,此情況屬於「惡劣中的最惡劣」,即該國政府參與或容忍系統的、持續的、嚴重的迫害宗教自由行為。

九月十日,超過三百個人權團體與其它非政府組織向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Antonio Guterres)、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米歇爾.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及聯合國成員國遞交公開信,呼籲針對「中共侵犯人權」進行國際調查。

十月二十六日,美國駐華大使館和領事館網站發佈了中文版《中國2019年人權報告》,列舉的重大人權問題包括:中共對異見人士、宗教信徒予以非法殺害、拘押、強迫失蹤與實施酷刑;嚴厲管控言論和信息、限制公民行動自由等等。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chael Pompeo)表示,中共的核心特徵之一就是,不斷侵犯中國人民的基本人權。「特朗普總統指示我們要努力維護的是:給予每一位中國人自由和尊嚴,因為他們面對的是中共如此大範圍的、侵犯人權的行徑」。

針對殘害人權者予以制裁,是民主國家的共同趨向。二零一六年,美國通過了《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以懲罰人權罪犯和腐敗分子。迄今,全世界已有28個國家已經制定類似於美國的《人權問責法》,對迫害人權者拒發簽證、凍結資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根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指定了九個國家的68個個人和實體從事腐敗和侵犯人權行為,包括對中共官員拒發簽證、凍結資產。去年七月九日,美國依據此《人權問責法》,宣佈對新疆公安廳與四個中共官員實施制裁,包括新疆黨委書記陳全國。二十年來,陳全國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導致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製造了無數冤案、慘案,可謂滿手血腥、罪無可逭。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歐盟理事會通過了「全球人權制裁制度」(Global Human Rights Sanctions Regime),即歐盟版的《馬格尼茨基法》(Magnitsky Act)。該法懲罰的侵犯人權行徑,包括種族滅絕(Genocide)、非人道凌虐行為,例如酷刑、奴役、法外處決、任意拘捕或監禁等。歐盟27個成員國可針對全球範圍的人權迫害者依法施以禁止入境、凍結資產的制裁,首批制裁名單可望在今年第一季結束前落實。

一朝行惡,註定終生難逃法網。從二零零二年以來,江澤民及羅干、周永康、薄熙來、夏德仁、趙致真、黃華華等近六十名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在全球五大洲三十個國家及地區遭到刑事控告觸犯「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或是遭民事起訴。

人權是普世價值,聯合國大會宣稱「世界人權宣言是一切人民和國家努力的共同準則」。中共是「反人性、反自然」的政治流氓集團,它戕害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頻頻登入不名譽的國際榜單中。所有殘害人權與虐殺民眾的中共官員,無論罪魁禍首或幫兇從犯,無一可逃脫責任,如不幡然悔悟,最後必難逃國際人權法律的制裁與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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