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薛禎純涉嫌於2018年參加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戰略與國際事務所碩士在職專班同學聚餐時,2度向他的同窗、賴姓調查官索取「中共關切人士」的入出境記錄等情資;經賴男向上陳報後,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國安法》起訴薛男,台北地院8日判他1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檢方調查指出,薛禎純原在中國大陸經營食品生意,於就讀台灣國立政治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時因修課而結識賴姓調查官;薛男並於2018年二三月間參加同學餐會時,利用2人單獨抽煙的機會,向賴男提出一份「中共關切人士」的名單,要求賴男協助查詢相關出入境資料,並提及「大陸那邊需要情資,如果你提供的話,對方也會提供情資給你」。

賴男察覺,薛男要求提供資料等行為如同刺探情資的共諜,加上薛男是經常往返兩岸的台商,懷疑薛男被中共吸收,因此向調查局回報。

同年11月,北檢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搜索薛男公司及住處,並依違反《國安法》諭令他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薛禎純在偵查中否認被吸收,辯稱僅是同學聚餐的閒聊,但辦案人員比對他使用通訊軟件微信與中國情治人員的對話記錄後,認為他刺探的內容與微信對話記錄吻合,因此不採信他的說法,依違反《國安法》替中共發展組織未遂罪將他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犯行屬實,8日將他判處1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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