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傅政華,他的個人背景和迫害法輪功的記錄已被海外法輪功學員舉報給29國政府,要求各國政府對傅政華及其家屬依法予以制裁,包括拒發簽證、凍結資產。

傅政華曾擔任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全國防範和處理×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長期在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政法委、公安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擔任要職,積極執行中共及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

傅政華,男,漢族,1955年3月生,河北灤縣人。2010年至2015年2月,擔任過北京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副局長、局長,北京市政法委副書記;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擔任過公安部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委員、全國防範和處理×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任司法部黨組副書記、部長;2020年5月至今,任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部份犯罪事實

傅政華積極執行中共及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不遺餘力地迫害法輪功。以下是其部份犯罪事實。

任北京市政法委副書記、北京市公安局長期間(2010年至2015年)

從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北京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高達343人,被非法勞教65人、非法判刑9人。這些均為明慧網上有據可查的迫害案例。

從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9日,北京法輪功學員被綁架192人次、非法勞教6人、被非法庭審及非法判刑17人、被迫害致死9人。

2014年,北京法輪功學員逾259人遭綁架,24人被非法判刑或面臨判刑迫害,6人失蹤,4人流離失所,26人被騷擾。2014年10月18日,被非法關押15年的原法輪大法研究會成員王治文剛剛出獄,就被強行劫持到「洗腦班」繼續迫害。

2015年,北京法輪功學員被綁架609人次,被騷擾127人次,被非法判刑39人、遭非法庭審55人、被非法批捕28人。

此外,傅政華在北京市任正、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者至少有18人,他們分別是杜鵑、耿金娥、李津鵬、趙淑惠、李躍進、劉春、張友維、楊明華、張秀霞、崔佩英、葛培君、李海林、閆玉華、陳景生、李付軍、崔鳳娥、絞玉芝、高德忠。

在公安部、中央政法委和中央「610」任職期間(2015年至2018年)

傅政華曾在公安部任副部長、常務副部長長達4年半,同時他還兼任中央政法委委員和中央「610」主任2年半。

2015年發起的所謂「防範打擊『法輪功』誣告濫訴專項工作」,此專項是針對「訴江」大潮。2015年5月1日,中國最高法院宣佈「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紛紛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簡稱「訴江」)。

中央「610」下達對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抓捕、關押、判刑等的迫害指令,由公安部門配合實施。

2017年2月份,中央「610」統一策劃指揮「敲門行動」,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該項行動由公安部統一部署,由各基層派出所及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等配合實施。他們按照名單到轄區內法輪功學員家「敲門」,收集他們的信息,強迫寫不修煉的「保證書」。

在此迫害中,被綁架、抄家、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難以數計,更有被迫害致死的。

此外,在傅政華主管中央「610」期間,中央「610」制定政策,要求各級相關部門加強和推動所謂「反×教宣傳」的「常態化」、「制度化」。

中央「610」和各級「610」還經常通過召開會議和下發文件等方式不斷調整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如所謂的「主動防範」和「精準打擊」等。

2016年1月24日,中央「610」在北京召開了全國防範處理×教系統表彰大會暨全國防範和處理×教問題辦公室主任大會。傅政華以公安部副部長、全國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及中央「610」主任身份參加會議並講話。他強調要著力打好針對法輪功的所謂「境外鬥爭、網上鬥爭、防範和處理其它×教」等三大所謂「攻堅戰」。

2017年4月或之前,中央「610」制定了《關於「法輪功」重點防控對像標準及加強管控工作的意見(試行)》的文件下發到各地,其主要內容是要求各級「610」加強對所謂「重點法輪功學員」的監管和防控。

2017年4月11日,中央「610」在成都召開了所謂「全國防範處理邪教系統基層反邪教宣傳教育經驗交流會」(簡稱全國「4·11」會議)。實際是以「反邪教」為名,配合中共打壓法輪功。

2017年9月22日,中央「610」第一次公開出面開辦「中國反×教網」,其主要內容是強化反法輪功宣傳。

2015年7月9日,在傅政華等人的操縱下,中共公安部門在23個省份對敢於為法輪功維權辯護的人權律師大規模逮捕、傳喚、約談、刑事拘留,波及人數近300人。此次非法抓捕事件被稱作「709事件」。中共把用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對律師進行酷刑折磨,至少有7名律師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高8年。

在司法部任職期間(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

傅政華從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擔任司法部部長,時間為2年1個月,在此期間繼續操縱司法,迫害法輪功。

監獄是中共關押迫害法輪功的重要場所,在司法部及其下屬監獄管理局的縱容下,監獄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使致死、致傷、致殘的人數居高不下。

2020年1月20日至3月8日,僅1個半月,監獄迫害致死4名法輪功學員;2019年,19名法輪功學員死於關押場所,其中有11人在監獄中被迫害離世;2018年,在監獄中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高達36人。

傅政華作為曾經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副部長、中央「610」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長,不僅是中共及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重要成員,也是各種迫害罪行的幕後策劃者、指揮者,必須為發生在任期內的各種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負責。

在2020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前夕,西方29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將最新一批迫害者名單遞交給本國政府,要求依法禁止這些惡人及其家屬入境,甚至凍結他們的資產。

名單被送達的29個國家中包括五眼聯盟中的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及紐西蘭;歐盟中的德國、法國、意大利、西班牙等18個國家,以及日本、南韓、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和墨西哥。

2020年12月7日歐盟版的《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表決通過。今後歐盟27個成員國可以對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權迫害者依法施以禁止入境、凍結資產的制裁。

2020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美國國務院宣佈對17名迫害人權的外國官員進行制裁,其中包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執法部門官員黃元雄及其配偶,見明慧網影片報道: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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