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共當局秘密扣押逾4個月後,12名港人的其中10人今早(12月30日)十點半在深圳鹽田法院被宣判;另2名未成年港人今早約11時由深圳警方移交香港警方,之後被送往天水圍警署。

今早九點左右,深圳鹽田法院有多輛法院小巴及救護車駛入,法院布防較審訊當日更嚴密。

香港警方今早發新聞稿稱,即將接收「由內地執法機關送回的兩名未成年港人」,並於中午12時在天水圍警署會見傳媒。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鄭麗琪和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警司曾仲斌將會出席。

據悉,兩未成年港人移交香港警方後,會去天水圍警署,因疫情關係,兩人將被送往隔離營。

前日(28日),鹽田法院法院原先稱以視像閉門聆訊,下午卻突然改稱案件會公開審理,但聲稱「旁聽名額已滿」。傍晚,法院又稱會擇期宣判,會有「家屬」旁聽,但家屬表示沒有人能夠到庭旁聽。多國亦派代表到法院,但一直不准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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