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法輪功學員蘭立華於2018年1月6日送人法輪功真相的新年台曆而遭綁架,被誣判3年10個月,在遼寧省女子監獄染上乙型肝炎,於2020年4月21日含冤離世,年僅49歲。家屬拒絕簽字火化,堅持控告追責,遼寧女監日前通知家屬稱12月16日強行火化遺體。

明慧網報道,2020年4月20日22時左右,蘭立華丈夫接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警察打來的電話說,蘭立華病情嚴重,讓家屬到監管醫院簽字,好進行搶救……

蘭立華的丈夫、姐妹到醫院後看到蘭立華已奄奄一息,醫院根本沒有採取任何搶救措施。蘭的丈夫說:「人進來時好好的,讓你們迫害得病情嚴重時,我們要求保外就醫,你們不同意;人不行了要推給家屬,這個字我不能簽。人在你們這,你們得負責。」

4月21日早晨,蘭立華含冤離世。家屬拒絕簽字火化,要進行控告追責索賠(遺體在殯儀館保存)。

5月5日,蘭立華丈夫寫了4份控告信,分別寄給(本人簽收的快件方式)遼寧省法院、檢察院、監獄管理局、監獄。5月7日,除了監獄管理局拒收外,家屬從其它部門均收到回覆。

5月12日,遼寧省法院發給蘭立華丈夫的信息說:「該控告信已轉給瀋陽市檢察院。」5月30日,蘭立華丈夫收到瀋陽市城郊檢察院的受理通知。

7月23日,瀋陽市城郊檢察院答覆,聲稱:「經調查,未發現遼寧省監獄有收監保外的違法行為。」

為此,蘭立華丈夫於10月5日請了一名律師,到遼寧省中級法院起訴、控告遼寧省監獄,要求追責索賠,至今沒有結果。

12月13日,蘭立華丈夫接到遼寧省女子監獄的通知:12月16日要強行把蘭立華遺體火化,不用家屬簽字同意;問要不要骨灰……

蘭立華家屬表示:即使遺體被強制火化了,也要控告索賠,為蘭立華討回公道。

身患癌症仍不准保外就醫

蘭立華,瀋陽市蘇家屯區紅菱鎮人,於2015年6月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後,卻被蘇家屯區法院非法判刑14個月,在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仍不被釋放,直到2016年8月25日冤刑期滿後回家。

2018年11月6日,蘭立華到市場買菜,將隨身攜帶的新年台曆送給一賣菜的老者,遭瀋陽市蘇家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宋正和等人綁架,之後家被抄,私人物品被搶走。

蘭立華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遭灌食、「上大掛」等迫害。蘭立華的左側乳房出現一個雞蛋大的腫塊,後被確診為乳腺癌。

可是看守所仍然不放人,強制她做手術。蘭本人和家屬要求回家治療,看守所百般刁難,不放人。

2019年5月6日,蘭立華被枉判3年10個月。

2020年9月26日,已經被瀋陽市看守所迫害出現乳腺癌的蘭立華又被非法關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身體非常虛弱的她被迫害得染上傳染病「乙型肝炎」。

本來身體健康的蘭立華,被他們迫害得命懸一線。監獄仍不放人,還讓她家人自己出錢給她看病。

自1999年7月以來,遼寧省女子監獄執行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的迫害政策,使用陰毒的手段摧殘過數以千計的法輪功學員,其中至少45名學員已被迫害致死。2003年該監獄卻被中共授予所謂的「國家部級監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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