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和中共簽署秘密協議,允許中共公安部單方面選定的「專家」以非官方身份入境,盤問、調查非法居留瑞士的中國公民,以便將他們驅逐出境。

這份協議的簽訂時間是2015年12月8日,為期五年,協議雙方為瑞士聯邦移民事務秘書處(SEM)和中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直到今年8月瑞方尋求續簽,協議才被媒體披露出來,引發巨大爭議。

秘密協議內容

關注亞洲人權的「保護衛士」組織(Safeguard Defenders)獲得了該協議的官方英文版本,並於12月9日將其公開。

協議顯示,接到瑞士發出的邀請後,中方將從公安部挑選兩名「經驗豐富的專家」前去執行任務,每人每次在瑞士的任務時間不超過兩周。

他們以非官方身份入境瑞士,且瑞士方面承諾對其身份保密。

協議寫道,「從一方獲得的屬於內部或不便透露的信息和文件,另一方應予以保密,特別是有關中方專家身份的數據和中方專家獲得的報告內容⋯⋯未經提供信息的一方授權,禁止向第三方披露個人數據。」

此外,瑞士納稅人將承擔前去的中共人士的費用,包括:每個出差日200瑞士法郎的補貼;前往瑞士的經濟艙直飛機票和在瑞士境內與任務有關的旅行費用;靠近任務地點的適當住宿、辦公空間和設施等等。

瑞方還為這些「專家」申請瑞士簽證提供便利,承擔簽證費用;允許他們根據任務需要與中共駐瑞士大使館和中共國內公安機關聯繫。

不是正常的「重新接納協議」

「保護衛士」指出,這份協議與普通的「重新接納協議」,即兩國之間如何遣返對方國家國民的互惠協議,幾乎沒有任何關係,性質也完全不同。

瑞士與其它國家的此類協議,都是與對方的移民部門或同等部門簽訂,而中國的卻是和中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訂。公安部負責治安、國家安全,有專門部門處理間諜和反間諜事務,還在侵犯人權方面臭名昭著。

這份協議在之前完全保密,直到今年8月23日經《新蘇黎世報周日版》(NZZ am Sonntag)報道,才令公眾、瑞士議會及外交委員會意識到它的存在。

協議曝光後,SEM處長馬里奧‧加蒂克爾(Mario Gattiker)聲稱這是「行政技術性協議」,所以沒被正式公開;發言人丹尼爾‧巴赫(Daniel Bach)表示這份協議沒有甚麼特別之處,瑞士和60個國家都簽訂了此類協議,其中與中國和印度的是「技術性的」,所以沒公佈。

但是,「保護衛士」發現瑞士和印度的協議不僅在瑞士政府網站上公佈,且公開協議全文。SEM又在9月12日改口,稱沒公佈和中共的協議,是因為「沒有必要」。

目前,這一協議條目(不含協議內容)被列在瑞士政府網站的「國際條約」一項中,屬於必須公開的內容。這與SEM的說法更加不符。

與中共公安部協議 引發廣泛擔憂

「保護衛士」在報告中表示,與中共公安的特工可以不受監管、不曝露身份執行任務不同,其它「重新接納協議」只有在少數情況下,才允許另一方代表陪同個人返回國籍所在國。「在那些情況下,(代表)只能進行受限的特殊活動,而且是以公開、公務的方式進行。」

據瑞士廣播電視集團旗下的媒體「瑞士資訊SWI」(swissinfo.ch),秘密協議被披露後,瑞士聯邦議會國民院外交政策委員會成員法比安‧莫利納(Fabian Molina,社會民主黨,蘇黎世州)和西貝爾‧亞爾斯蘭(Sibel Arslan,綠黨,巴塞爾城市州),都要求終止協議。

國際特赦組織也認為該協議「極成問題」。發言人納迪亞‧伯倫(Nadia Boehlen)向「瑞士資訊」表示,「對風險跟蹤不夠認真嚴肅,因此不該續簽這份協議。」

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報道,美國薛頓賀爾大學(Seton Hall University)法學教授瑪格麗特‧劉易斯(Margaret Lewis)認為這份協議對中方極為有利,超出了正常的移民信息共享範圍。

「我覺得很奇怪,如果是低級別的人在瑞士非法居留,中國(中共)會費心派官員過來。」她說,「促使(公安部派人過去)的動機很可能是那些⋯⋯中國(中共)政府感興趣的人。」

瑞典人權活動家、「保護衛士」創辦人之一彼得‧達林(Peter Dahlin)說,「除了與瑞士當局合作外,沒有任何規定來監督這些特工的活動。更重要的是,這些特工的非官方身份可能意味著他們是持旅遊簽證旅行,他們可以進入整個申根地區。」

「他們在這兩周內所做的事情完全不受監督,從理論上講,允許這麼做就不一般⋯⋯如果這是保密的,那意味著其它政府不會知道。」

非政府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的發言人藍寧(Leo Lan)也發推文說,「鑒於中國(中共)在被拘留者權利方面的駭人紀錄,遭遣返者如果被拘留,他們是否會遭受酷刑或其它虐待,這也是一個合理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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