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華達州共和黨控告該州選舉舞弊的訴訟案聽證會在即,12月2日,該州和加州的選舉監督組織聯合出爐報告指出,目前發現有超過2,410名居住在加州的人,同時在這兩州都登記成為選民,並在2020年大選中,在內華達州非法投了票。

「內華達選舉誠信項目」(EIPNv)和「加州選舉誠信項目」(EIPCa)經過調查發現,有超過2,410人內華達州的登記選民,在登記時所使用的名、中間名、姓氏以及出生日期,在加州也能找到擁有相同身份的登記選民的信息。對於可能是巧合重名等情況已經被排除在外。

該組織的首席分析師斯文森(Ellen Swensen)表示,很多可疑選民的名字較為罕見,所以這一切並非巧合。

而在這些可疑選民中,還有491名有加州郵寄地址(Mailing Address)的人,其家庭住址(Residence Address)卻與內華達州的住址完全匹配;有400人在加州和內華達州的記錄中都具有相同的電話號碼;還有46人同時出現上述兩種情況。

按照法律,要想在內華達州合法投票,選民必須在選舉日之前的30天內連續居住在該州和所隸屬的縣,同時在選舉日的前10天,可以在所在選區內投票。而聯邦法律雖允許選民在原本居住的州投票,前提是該選民搬家的時間不超過30天。

斯文森說:「這些人在內華達州有登記記錄,在加州也有,而且在加州的登記時間比內華達州晚,意味著他們沒有資格在內華達州投票,因為他們已經搬到加州。根據登記日期,這些已經在加州住了90天以上(以11月3日選舉日為標準)甚至住了很多年。」

目前,由於兩州的選舉認證結果時間不太一樣,加州的最終情況尚未明瞭,因此斯文森說,暫時還不能確定這些人是否也在加州投票,但可以確定的是,這部份超過2,410人,2020年在內華達州投了票,而且大部份的票都被計入到了最終的結果內。

截至11月24日,內華達州官方的點票歷史顯示,這部份表面上居住在加州的人中,有1,390人通過郵寄方式投票、710人提前投票、224人在選舉日的投票站投票,還有86人使用了臨時選票,但也最終被計算在內。

在2,410名可疑選民中,還有615人雖然早已登記成為內華達州選民,但之前從未投過票,2020年是首次投票。

斯文森說,雖然這次調查的數字並沒有大到驚人,但卻是證明2020年選舉出現舞弊的證據,是對美國法律的藐視。而在亞利桑那州和其他搖擺州的舞弊證據也更為勁爆。

「我們將會把這些調查結果提交給兩州的州務卿」,她還補充道:「今早我們也已經把調查結果提交給了特朗普的競選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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