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億元局長」龔秋桂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串通投標一案,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獲刑16年6個月。官方披露,龔秋桂多次組織模擬審訊實戰演練,統一口徑。

去年7月30日,官方通報稱,龔秋桂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調查。今年9月15日,龔秋桂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串通投標罪一審被判決。龔秋桂不服,提出上訴。

據指控,龔秋桂非法收受多人所送財物2,691.77萬元,構成受賄罪;截至2019年10月31日止,龔秋桂的現有財產共計折合人民幣8,514餘萬元,不能說明來源的財產為人民幣1,276餘萬元,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2016年4月,龔秋桂在「2016年度沅江市社會投資旱地改水田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中,要求他人修改招標文件,設置高額「保證金」、「響應金」以提高報名門檻而排除其它公司參與投標,默許事先已向其請託給予關照的人員採取借用多家公司資質報名參與投標、串通投標報價的方法,由事先確定的人員中標,其行為損害了招標人及其他投標人的利益,構成串通投標罪。

最終龔秋桂獲刑16年6個月。

據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文章《警鐘|10億元招投標項目背後的巨額利益輸送》透露,龔秋桂想盡辦法隱匿財產,將多套房屋和門面落戶自己父母及親戚名下,以他人名義持有4家非上市公司的股份。

文章還提到,龔秋桂在被留置前多次與人分析形勢、商量對策,要求隱瞞其在項目中入股分紅、獲取利潤情況,並轉移家裏的借據、帳本、收受的貴重物品等,將與有關公司經濟往來的銀行資料、帳目憑證等進行刪除和處理,銷毀轉移大量證據。

辦案人員說:「龔秋桂還多次組織模擬審訊實戰演練,統一口徑。有關人員向他表忠心,不論怎樣都不會說。」

據益陽紀委監委網發表的《【懺悔與警示】(16)提拔不成 瘋狂斂財》一文透露,龔秋桂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大額回報,共991萬元;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對抗調查;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涉嫌串通投標犯罪。

對於貪腐過億的腐敗官員龔秋桂被判16年半,一些網民跟帖表達看法:一個城建局長都有這麼大的權力,貪污這麼多錢,全中國有多少個城建局長?又有多少個部門局長?他們貪污了多少不敢想像!「才獲刑16年,判得太輕了!」

公開簡歷顯示,龔秋桂,1963年生,歷任沅江市泗湖山鎮黨委副書記,沅江市萬子湖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沅江市政府辦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沅江市政府辦黨組成員、副主任,沅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沅江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沅江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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