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年8月被美國列入制裁名單,此前他將全資持有的置富花園單位按揭(抵押)轉至中銀香港,但僅3個月後,於上周二(10 日)突然還清按揭貸款。前銀行法規部調查主任盧俊宇分析指,鄧炳強或被銀行要求還款。

鄧炳強2017年以625萬港元購入港島薄扶林置富花園一單位,由滙豐銀行承按。今年8月4日單位轉由中銀香港承按,3日後美國宣布制裁包括鄧炳強在內11名中港官員。11月10日美國財政部再添4名官員入制裁名單,恰在同日鄧炳強一筆過還清該單位按揭貸款,文件翌日交付註冊,按揭貸款期僅短短 3 個月。

自今年7月「港版國安法」實施後,美國先後兩次宣布制裁共15名中港高官,禁止商業及金融機構與他們生意往來,並要求凍結其相關資產。美國國務院10月再次警告,國際金融機構勿與受制裁者交易,否則或將面對嚴厲制裁。有消息指,即使中資機構也因擔心海外業務受影響,或考慮終止與相關官員業務往來。

業界人士指,銀行用優惠吸引轉按,因此一般會規定若在一至兩年內還清貸款,則需付額外利息(罰息)。

前銀行法規部調查主任盧俊宇表示,通常轉按是為了減少利息支出,而業主提早還款會被銀行「罰息」,因此認為鄧炳強主動贖回機會較小,推測鄧今次或被銀行要求還款。

盧俊宇分析指,銀行若要求提早還款,主因一般為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或抵押品的價值有改變,但目前從公眾角度並未見到此類情況,故銀行因政治原因要求鄧炳強還款的推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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