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民陣原定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遭禁,民眾如期自發上街,多區爆發警民衝突,其中暱稱「健仔」的18歲少年在荃灣被警長近距離以真槍實彈射傷,其後更與回身協助救援的26歲香港理工大學博士生一同被控暴動罪,而健仔則被加控兩項襲警罪。案件今日區域法院再度提堂,控方指仍需時與辯方商討控罪及案情細節,博士生一方則希望保留答辯意向,留待下次處理,獲首席法官高勁修批准將案件押後至12月22日下午2時半同院再訊,期間兩人獲准繼續保釋。據悉健仔正打算承認暴動罪,而兩項襲警罪將留待與控方商討。

健仔與博士生獲過百名市民到場聲援,逼爆法庭與延伸庭。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歌手阮民安(Tommy)亦有到庭旁聽。去年11月11日於西灣河同遭警察實彈槍傷、早前發起「熊仔餅樂園計劃」協助一眾抗爭者,有「熊仔餅」暱稱的周同學亦有低調支持兩名被告。

健仔今日續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應訊。據悉,健仔開庭前向記者透露,與律師商討後認為認罪已屬最好決定,寄語港人「不要放棄,堅持到底」。

健仔代表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杜夫 / 大紀元)
健仔代表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杜夫 / 大紀元)

健仔(18歲,中學生)及邱姓青年(26歲,理工大學博士生)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健仔被加控兩項襲警罪。控罪指,兩人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健仔另被控於同日在荃灣鱟地坊,襲擊警員謝思明以及警長曾家輝。據悉,曾家輝為當日近距離以真槍實彈射擊健仔的人。

去年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警民發生衝突期間,健仔涉以不足兩尺長的白色幼棍狀物體向警察方向揮舞,遭警長曾家輝幾乎同一秒鐘近距離向他左胸以真槍實彈射擊,子彈射穿肺部,與心臟僅距離大約3厘米。當時理大博士生聽到槍聲後轉身,見到健仔倒地鮮血直流,口唇蒼白,隨即要求防暴警將健仔送院,然而兩人同遭制服。健仔其後被送往醫院搶救,一度危殆。由於子彈遺留在他身軀後方,出現血胸情況,需要接受引流手術,取出子彈碎片。健仔須留院至同年11月始能夠出院。

前香港官員梁振英當時曾向健仔所屬學校施壓,要求校方開除健仔學籍,更在未審先判的情況下指稱他為「暴徒」。學校校董會回應時強調,健仔為校方一份子,「我們絕對不會離他而去」,又承諾不會開除其學籍,更加呼籲社會各界接納健仔,給予他重新出發的機會。

這宗事件是「反送中運動」以來,甚至香港自1997年主權移交以降,抗爭者被警察以真槍實彈擊中的首例。警方使用武力程度惹起港人極度不滿,被指以不相稱、不合理武力對待抗爭者。

然而法律援助署於日前發信,拒絕健仔就人身傷害索償的法援申請,法援署在信中聲言,當時警方對他「所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認為「未能證明你有合理理由提出訴訟」。

案件編號:DCCC485/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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