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與年逾七旬的社運人士古思堯今日(30日)在東區法院提堂。兩人被指去年10月5日「禁蒙面法」通過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活動;黃之鋒還被控當日違反「禁蒙面法」,配戴口罩。兩人其後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

黃之鋒上庭前表示,自反送中運動以來,一共面對六條罪名被起訴,不知這次是否能夠保釋,「希望能儘快出來見到各位傳媒朋友,而不是這麼快要各位給囚車拍照」。他又提醒市民不要忘記12位被扣押在深圳的抗爭者。

黃之鋒進入法庭時,法庭外有一名男子大呼:「加油啊,黃之鋒。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隨後遭到警員搜查,其後被放行。他之後又多次呼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

古思堯因為社會運動已經入獄9次,他表示之後打算違反「國安法」。(宋碧龍/大紀元)
古思堯因為社會運動已經入獄9次,他表示之後打算違反「國安法」。(宋碧龍/大紀元)

古思堯上庭前表示,中共不斷「溶解」一國兩制,今日新疆就是明日香港。他表示,此前因為社會運動已經入獄9次,不怕繼續坐監,「會尋求適當的時機故意違反『國安法』」。他又指,自己患有第四期癌症,癌細胞向肝膽擴散,下個星期需要做直腸手術。

二人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須居於報稱地址,不准離港。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

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前來聲援。(宋碧龍/大紀元)
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前來聲援。(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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