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9月24日下午至中區警署報到時被拘捕,港警稱黃之鋒於去年10月違反《禁蒙面法》以及未經批准集結。英國外交部部長藍韜文(Dominic Rennie Raab)獲知訊息後於推特上發文,「中方與香港當局須尊重香港人《中英聯合聲明》所保障的權利與自由」,並表示會密切關注此事。

國際組織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蘇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也在公開聲明中說,「黃之鋒被捕是香港人權向下沉淪的象徵」,並譴責當局將示威定為犯罪,羅織罪名妨礙民主派發聲,卻不制止警方濫用武力。

此外,英國人權組織「香港觀察」總監強尼派特森(Johnny Patterson)表示,北京當局和港府正在使用法律戰,濫用法庭壓制異見人士並製造自我審查的氣氛,是在製造寒蟬效應。

黃之鋒24日晚在社群網站上表示他已獲釋。他離開警署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時隔一年才被捕是警方「沒事找事告」,並認為警方要用這種方式限制相關涉案人士離境。案件將在9月30日於香港東區法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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