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日前強行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拒絕再承認記協及攝記協會員證,變相由政府新聞處實行發牌制度,被指扼殺新聞自由。8間傳媒工會昨日舉行聯合記招嚴正抗議,要求警方撤銷有關修訂、停止設採訪區篩選傳媒。香港記者協會(記協)主席楊健興斥警方「視記者為敵人」,針對整頓記者。副主席陳朗昇表示,正尋求法律意見,稍後或提司法覆核,並派遣觀察員現場監察警方面對傳媒處理手法。

記者會以「記者捍衛真相,不容政府篩選」為題,8間傳媒工會出席。記協主席楊健興指,須澄清警方和政府的數點嚴重誤導,包括警方所謂「諮詢及溝通」,他指4個傳媒工會,包括記協、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攝記協),及與未有出席記者會的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及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對上一次與警方管理層會面已是5月。當時整個會議接近3個小時,從未提及「傳媒代表」四字,「處長曾經談及應有識別安排,其時只有一個工會贊成,但沒給予詳細說法。」會上從沒討論如何界定記者、傳媒代表定義,故此近日有傳媒報道指4個工會支持修訂,他感到是誣陷記協與攝記協。

他又指,會上從未討論為何當時《通例》只是承認兩個工會發出的記者證、其它協會應否發記者證等等話題。「直至現在,從來沒有其它工會希望發出證件,而事實上兩會無權阻止任何其它新聞團體發出證件,以及警方是否承認有關證件。」

憂未來或只許遠距離採訪

楊健興又指,在過去多次公開集結場合中,警方任意設封鎖區,不合理地設大範圍封鎖,「縱使記者完完全全履行採訪工作,警方亦會以『限聚令』、非法集結,甚至更嚴重的罪行進行拘捕。」

他舉例指,8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干犯「香港國安法」,警方進入壹傳媒大樓內搜證,警方聲稱維持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封鎖現場。他又質疑警方濫用封鎖區的權力,目的旨在限制現場記者採訪。憂慮未來警方或會採取同樣做法,只容許記者在逾百米外採訪,「不趕你走,但是只能遠觀,這樣如何採訪?」直斥這是欺騙公眾。對於警方一直聲稱「協助傳媒,讓他們在更有利位置下採訪」,楊健興認為完全不符事實,「根本只有限制,限制傳媒採訪工作」。

記協稍後或提司法覆核

被問及記協會否有所實際行動,楊健興指,記協現時正在取得法律意見,稍後或會提出司法覆核。他提到,記協過去亦曾就新聞自由3度提出司法覆核。

記協副主席陳朗昇補充,3次司法覆核不曾涉及《警察通例》,但他認為只要涉及政府行為亦可提出司法覆核。他亦提到,記協亦會研究在現場設置監察員,監察警方處理傳媒問題,詳情容後公佈。

楊健興強調,記協對於會面一直持有開放態度,並曾經多番去信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不過對方最新回覆只是表示雙方觀點不同,認為沒有基礎再談下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同樣未有積極安排會面,只是回覆已經受悉信件,並安排政務司司長回應。楊健興無奈指,政府一方沒有誠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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