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法系統官員貪腐、與黑社會組織勾結並充當他們的保護傘的案例比比皆是。日前,中共官方公佈多宗涉黑涉惡和充當保護傘的案例,其中包括深圳前市委副書記李華楠為涉黑組織主犯張偉充當保護傘的案件細節。

據通報,2010年以來,以張偉為首的涉黑組織利用金融平台利誘受害人借款或融資,再進行暴力追債等攫取巨額財富。李華楠明知張偉有涉黑背景,卻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幫助張成為市人大代表,又要求深圳市公安局對張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做不立案處理,充當張的保護傘。

張偉是退伍軍人,以「88財富網」進行套路貸,交易金額超過20億元人民幣。作為上市集團的董事長,張偉身價高達三百多個億。

檢方近日通報稱,張偉等19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行賄罪等逾10項罪名,於9月16日被起訴。

2018年10月9日,李華楠落馬。其在深圳政法系統內任職20餘年。李華楠從2005年6月起,先後任深圳人大副主任、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2010年6月起,任深圳中級法院院長、市委常委、秘書長;2015年5月起任深圳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

在李華楠落馬前數月,關於他被帶走調查的消息便不脛而走。前深圳警方人士曾透露,李華楠的主要問題是在他主政光明新區時涉及土地問題,以及當政法委書記期間涉及一些案件。

李華楠的妻子曾在深圳某大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任董事長。有知情者說她2017年「被辭職」,亦在配合接受調查。

2019年4月10日,李華楠被雙開並被審查調查。李華楠被指對抗審查;出入私人會所和打高爾夫球,收受禮品、禮金;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生活奢侈,作風糜爛;多次參與賭博活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2020年7月31日,李華楠受賄案宣判,李華楠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李華楠被控於2008年至2018年,利用所擔任的各項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建設、案件訴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600餘萬元、港幣1000餘萬元。

李華楠的前任是已落馬的深圳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兩人曾在深圳常委班子裏共事三年。

蔣尊玉的妻子、女兒、女婿、親家等家庭成員都處在腐敗鏈條上,扮演起操盤手、權力掮客以及贓款接收者的角色,家族蛻變為斂財共同體。

蔣尊玉的「親家」是深圳中院前副院長黃常青,其與李華楠也有交集。2015年4月,黃常青落馬。2017年8月,蔣尊玉被判無期徒刑。

深圳曾是中共江派重要勢力範圍之一,江派大員黃麗滿、李鴻忠、王榮等人曾長期在深圳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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